科学支撑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助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 2023/1/3 13: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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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关键词:养殖污染防治海洋环境监测
近年来,我国海水养殖业不断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支柱产业之一,沿海11个省(区、市)从业的规模化企业达3万余家、人员近百万,对我国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海产品保供等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近年来沿海部分区域存在海水养殖不规范发展现象,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强监管,推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为支撑做好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海洋中心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支撑编制《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于2022年1月由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提出严格环评管理和布局优化、实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10项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总体按照“分区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差异化监管思路,同时充分考虑海水养殖从业者经济可接受性和技术可行性,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各项要求。
二是积极指导沿海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标准制修订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相关要求,海洋中心结合前期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相关专家组机制,积极开展送技术、送经验到地方,指导辽宁、江苏、广西、海南等地的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参与广西海水养殖尾水标准编制工作,有效推动了沿海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的顺利出台,得到了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是发挥优势做好海水养殖尾水试点监测工作。海洋中心充分发挥在监测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驻点帮扶机制,在辽宁锦州凌海针对34万亩养殖池塘和72家工厂化养殖,根据养殖品种、养殖周期、养殖用水等特征科学制定试点监测方案,开展尾水试点监测工作,获得第一手监测结果,为下一步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奠定基础,有效支撑了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养殖尾水生态环境监管需求。
四是支撑做好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根据《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锦州市驻点帮扶工作计划》,结合锦州市养殖现状,支撑编制《锦州市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和《锦州市海水养殖尾水监测方案》。本着“低空间、高效能、确达标”的原则,实施“四池三坝(牡蛎坝)”脱氮除磷生态工艺,可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和废弃物的再利用,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施工收尾阶段,即将投入使用。
原标题:系列报道 | 科学支撑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助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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