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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8+2+2座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吉林省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

2023/1/4 7: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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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发电
导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垃圾焚烧是当前主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2021年,全国297个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51.4万吨/日,基本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的75.2%,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垃圾焚烧处理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推进长春市、白城市、梅河口市、蛟河市、洮南市、舒兰市、农安县及长春市九台区的8座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吉林市、公主岭市的2座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扩能改造;指导规划中的2座新建焚烧处理设施尽快开工;不具备建设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要同步明确飞灰处理途径,补齐飞灰、炉渣处理设施短板。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
 
  厨余垃圾处理方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要加快出台相关法规制度,明确厨余垃圾处理要求,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四平市、白山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的3座在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运营,其他地级城市加快谋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同步、就近建设。规范利用厨余垃圾生产沼气、土壤改良剂等产品,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垃圾填埋方面,《意见》要求完成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治理收尾工作,优先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等措施推进治理。抚松县、通化县的2座库容已满卫生填埋场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封场,重点做好堆体边坡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堆体覆盖、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定期跟踪监测。有条件的城市可通过筛分利用、焚烧等方式处理存量垃圾,腾退卫生填埋场库容。异地处理生活垃圾且无卫生填埋能力的城市,应具备不少于30天的生活垃圾暂存能力。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此外,在垃圾收运方面,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体系。按照分类类别布局收集容器、站点等设施。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运输路线,配齐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新增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建改造垃圾转运站40座,增强密闭压缩、降噪除臭功能,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模式,优化收运设施布局,降低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
 
  拓展阅读:《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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