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地方标准发布

2023/1/5 9:22:03
22312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大气监测环境监测技术
导读:北京市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056-2022)经批准发布,适用于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
  2022年12月27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北京市发布《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056-2022),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的系统构成、点位布设、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等要求;适用于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
 
  地标明确,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系统由监测点位系统、系统支持实验室、在线校准系统、质量保 证实验室、比对平台和数据中心组成。网格化监测点位系统由网格评价点、路边交通点和其它污染监控点等组成。网格评价点由网格化监 测设备、设备杆、围栏和安装固定辅助装置等组成。路边交通点与其它污染监控点由网格化监测设备和 安装固定辅助装置等组成。
 

热门评论

上一篇: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相关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

下一篇:《修复后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