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针对重点地区、行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
- 2023/1/5 13:08:11
- 38763
- 来源:环保在线
- 关键词:新污染物治理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环境问题之一。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且详细的行动指南。随后,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方案,全面开启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12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3年年底前,完成山西省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发布山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名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相对其他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的,因此调查监测是重要一环。《方案》指出,要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山西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和生态功能区划,选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试点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在管控环节,《方案》要求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建立“一清单和一名单”管控制度,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监督,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严格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方案》指出,严格落实《山西省“十四五”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创新审核模式,对生产、使用、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行业、园区等开展整体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在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园区、培育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中关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
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排污许可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结语:更多省份新污染物治理方案,请查看:【年终回顾】2022:新污染物治理扎实起步的一年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