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3万!厦门市大气超级监测站二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
- 2023/1/6 10:59:45
- 19381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关键词:大气监测站
近日,厦门市大气超级监测站二期设备更新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2983.76万元。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厦门市大气超级监测站二期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市大气超级监测站二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FJXS[GK]2022001
项目名称:厦门市大气超级监测站二期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2983.76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3.7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的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即: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占比不少于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占比不少于总金额的24%。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标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占比的承诺函。并承诺将对应占比项目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采购包2:
本项目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的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即: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占比不少于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占比不少于总金额的24%。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标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占比的承诺函。并承诺将对应占比项目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原标题:2983万!厦门市大气超级监测站二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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