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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摸清700余种新污染物底数,尽快提升治理水平

2023/1/17 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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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新污染物治理新污染物清单
导读: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也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新污染物不同于常规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能具有显著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其危害具有潜在性和隐蔽性。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提出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水平。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
 
  目前,江西、天津、福建、宁夏、云南、江西、山西、河北、江苏、四川、海南、黑龙江、广西等省(区、市)已出台省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也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结合国家动态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基本掌握全省现有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底数;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据了解,贵州省目前面临的形势是:正在生产或使用的化学物质涉及到《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版)》4万余种中的700余种,但是这些化学物质中哪些属于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或水生生物毒性等的新污染物,还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明风险,必须加快构建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夯实调查监测基础、补齐人才队伍和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等诸多短板,与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同频共振,不断提升贵州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在新污染物监测方面,《方案》要求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依托现有省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贵阳、遵义、铜仁、黔南、黔西南等重点地区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农药生产、畜牧业等重点行业以及典型化工园区,制定贵州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逐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与国家一体化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源头控制方面,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中的含量控制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过程中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限值和禁用要求。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要进行标识或提示。将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纳入贵州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目录和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减少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向环境排放。
 
  末端治理方面,协同治理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新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对其中涉及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要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特别是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特别是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送属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拓展阅读:《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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