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知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能力调查!
- 2023/1/18 9:30:10
- 25340
-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关键词:新污染物监测环境监测
2023年1月10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能力调查的通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各地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师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展开调查。相关资料报送需要在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报送。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能力调查的通知.pdf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