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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山西省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

2023/2/6 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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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再生水黄河生态保护海绵城市
导读:023年1月3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明确通过实施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回用至工农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及生态补水能力大幅提升。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意义重大。
 
  2021年10月,中国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中游水土保持,改善中游地区生态面貌”。
 
  山西地处黄河中游,黄河干流山西段总长965公里,黄河流域涉及山西省11个设区市,86个县(市、区)。据了解,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3项主要指标已经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工程治污标准已经达到上限要求。接下来需要在工程治污基础上,充分利用生态化治理措施进一步提升水生态保护水平,为流域生态恢复提供基础条件。
 
  2023年1月3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通过实施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回用至工农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及生态补水能力大幅提升,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流生态空间和生态功能有效恢复,流域人水和谐局面初步形成。到2025年,黄河干流8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6条入黄支流入黄口水质及3条出境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水域岸线修复比例达到100%。
 
  确定坚持生态治理、系统治理、因地制宜三项原则,围绕“源、点、环、带、景、文”生态治理新格局的系统治理路径,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
 
  《规划》明确了实施路径:针对流域水资源匮乏、生态流量不足、污水处理厂排水与地表水达Ⅲ类水质不匹配等难题,在黄河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适宜区域建设带保温措施的人工潜流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打造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源头治理模式,治理后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成为河流生态补水的第二清洁水源;针对城市初期雨水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基础上,采用蓄水湿地和堤外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方式,在支流、退水渠等入干流、入湖(库)口处建设入河口“表面流+潜流”人工湿地,有效缓解汛期入河湖水质污染问题。
 
  《规划》提出,大力推进黄河干流山西段沿岸水生态保护。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潜流湿地工程,进一步提升入河水质。实施入河支流、沟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现汛期面源污染有效防控。大面积开展吕梁山绿化工程,在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持续提升黄河沿岸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能力。运城市省级湿地、古城湿地、圣天湖湿地有效保护修复,黄河沿岸生态功能逐渐恢复,黄河沿岸文旅生态走廊初步建成。
 
  全面推进区域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利用水平,深入实施钢铁、焦化、电力等行业废水零排放,推动工业集聚区水资源循环利用。
 
  《规划》还提出,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开展初期雨水收集治理,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围绕汾河干流及晋阳湖,精心打造城市水系,实现河湖有效连通,恢复晋阳湖对雨水的蓄滞功能。
 
  拓展阅读:《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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