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涪陵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2023/2/9 10: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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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固废污染危废污染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前 言
2020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绿色转型的关键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着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制定《涪陵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范围为涪陵区所辖区域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本规划坚持绿色低碳循环理念,统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提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通过实施本规划,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体系,强化监管能力,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现状与形势
(一)涪陵工业发展现状
涪陵区地处重庆市中部、三峡库区腹心地带,位于长江、乌江交汇之处,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涪陵区是重庆市工业大区、工业强区,拥有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食品)、国家火炬重庆涪陵现代中医药特色产业基地等多块金字招牌,构建形成了以新材料、清洁能源、消费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六大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发展体系。2020年,全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742.26亿元,其中六大主导产业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全区比例为90.5%,产业集聚效应凸显;产业园区规模工业集中度达93.21%,园区集聚效应突出;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517.00亿元,位居重庆市第2位,产业“减污增绿”成效显著,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3个、市级绿色工厂5个,绿色设计产品2个。
(二)“十三五”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成效
1.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成立专门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履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职责,实现与上级环保职能有效接轨,保障上下衔接和工作的有效开展。出台实施《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按时调度并督促向其主管部门报告目标任务完成进展,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环境目标任务考核的主要内容。
2. 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不断健全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2020年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涪陵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督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依据。编制完成《涪陵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业务手册》,以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行政管理人员参考使用;搭建涪陵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交流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指导,不断强化管理水平。
3. 利用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4家企业建成投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设施,其中重庆市多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可利用重庆中机龙桥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粉煤灰50万吨/年;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可协同焚烧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庆市永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可通过破碎提取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炉渣中的废金属,处理规模7万吨/年;重庆特固建材有限公司可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水泥等建筑材料。新增3家企业建成投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其中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采用延迟焦化装置烧焦的方式处理含油污泥;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焚烧方式,可处置过滤渣、釜底残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采用焚烧方式,可处置精制塔底液、清洗残渣等。
4. 重点危险废物贮存风险有效降低
积极推进页岩气油基钻屑灰渣存量处置。督促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加快油基钻屑灰渣存量处置,累计规范转运页岩气油基钻屑灰渣9万余吨,有效缓解油基钻屑灰渣大量堆存的环境风险。启动油基钻屑灰渣应急处置工作程序,转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
5. 尾矿库整治全面完成
完成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库生态环保修复,直接投资近2亿元,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磷石膏库生态环境修复,彻底消除涪陵区长江边最大的环境风险源。建成日处理3600吨磷石膏库渗滤液的污水处理站1座,在国内首次成功实现磷石膏库渗滤液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完成磷石膏库780亩的覆膜、覆土、复绿和排洪疏水系统工程,磷石膏库及其渗滤液拦水坝安全评估,以及拦水坝、截洪沟加高、加宽、加固等工作。
6. 扎实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动
全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申报记录、生产记录等资料信息,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风险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属事责任、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企业285家;其中调查取证企业8家,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131个。“十三五”时期,全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罚案件94件,处罚金额205.47万元。
(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现状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涪陵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较大。“十三五”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均产生量为262万吨,约占重庆市年均产生量的10%。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热电联产、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生物质能发电、铁合金冶炼等5个行业。主要产生类别包括磷石膏、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和脱硫石膏等5类,产生量占全区产生总量93%以上。此外,涪陵区还产生中药渣、页岩气水基钻屑、榨菜皮菜渣等产生量较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十三五”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年均值为57%,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停产启动环保搬迁后,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8%。不同种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差异较大,产生量最大的磷石膏2016—2019年均综合利用率约为22%;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作为水泥及其它建筑材料掺合剂,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冶炼废渣全部委外综合利用;中药渣和榨菜皮菜渣主要采用填埋处置。
涪陵区现有两座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其中临港经济区填埋场于2014年8月建成投用,设计填埋库容25万立方米,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填埋场于2016年10月建成投用,设计总库容25.7万立方米,由重庆炘蓝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截至2020年底,临港经济区填埋场已使用库容约18万立方米,剩余库容不足30%;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填埋场已使用库容约3万立方米,剩余库容较为充足。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根据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十三五”期间,涪陵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年均产生量约6.56万吨(不含自行利用处置量),占全市危险废物年均产生量约10%。2020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类别为页岩气油基钻屑(HW08),产生量为3.85万吨;其次是印刷电路板制造业产生的含铜废物(HW22),产生量为2.01万吨。此外,焚烧处置残渣(HW18)也是“十三五”期间产生量增长较快的主要类别之一,2020年产生量达1.25万吨。
“十三五”期间,涪陵区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企业共5家,分别为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曾用名: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重庆新氟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可处理危险废物类别有蒸馏残渣、废有机溶剂、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处理能力约5万吨/年。全区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2家,分别是重庆嘉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为重庆市涪陵区有益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市涪陵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单位1家,为重庆东鑫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单位2家,分别是重庆佳豪忻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王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重庆共创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总经营规模10.48万吨/年,其中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0.01万吨/年。
2020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3.36万吨(不含自行利用处置量2.25万吨),上年度遗留贮存量1.76万吨,委托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0.28万吨,委托区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12.86万吨,主要包括去往忠县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合川区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油基钻屑6.89万吨,去往江津区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和双桥经开区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含铜废物2.00万吨,去往长寿马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1.05万吨等。当年年底遗留贮存量1.99万吨。
(四)存在主要问题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监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产废企业工作人员因专业知识有限,在申报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时,存在按照自身习惯或企业内部专用名称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统计和申报现象,导致工业固体废物统计不完全,产生类别、利用处置情况等信息申报不够准确,数据核查有待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管控体系不健全,部分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量、增量、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去向等信息不清晰,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手段不足。
综合利用难度较高。涪陵区是重庆市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受制于传统产业结构偏重、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较小等现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均产生量较大。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项目已于2022年7月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满负荷投产后,磷石膏和尾矿年产生量高达167.5万吨,其中磷石膏143.95万吨(干基),尾矿23.51万吨(干基),短期内磷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压力大。“十三五”时期,中药渣、榨菜皮菜渣由于综合利用难度较大,主要采用填埋处置,与“无废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要求不符。
2. 工业危险废物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情况与排污许可证中所列的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不符,存在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类别缺项、实际产生量超排污许可证许可量等现象。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管理台账记录不清、贮存不规范等现象。
重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正式实施后,铝灰(渣)被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涪陵区电解铝、再生铝及铝加工企业较多,铝灰(渣)产生量较大,目前区内仅重庆剑涛铝业有限公司可对铝灰(渣)进行初步利用,且利用后的铝灰(渣)仍需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存在铝灰(渣)积压风险。区内无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处置单位,页岩气油基钻屑自行热脱附产生的油基钻屑灰渣需全部交由水泥企业协同处置,利用处置方式单一,资源化利用途径有待拓展。
(五)面临形势
一是工业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加。“十四五”期间,涪陵将锚定建设成渝地区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随着高速发展的工业经济及不断健全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短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收集量及集中利用处置需求量仍将继续增长,因此工业经济发展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规模与水平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二是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趋严,管理难度增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将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摆到了相同的层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从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地方人民政府、产废单位等各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新的方向。同时,随着《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固体函﹝2020﹞270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2〕17号)等法规政策的出台,“十四五”时期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将进一步趋严,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三是“无废城市”建设和“双碳”目标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带来新契机。“无废城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重庆市作为全国首批“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批次推进各区县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涪陵区于2020年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是建设工作重点之一。“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积极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向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探索构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格局,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向数字化转型。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作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更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双碳”战略,国务院出台多项“双碳”政策,明确提出“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等要求,深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总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市委、市政府赋予涪陵“三个重要、一个支点”定位,锚定“三高地三示范区”总体发展思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深度融入工业产业发展,以减污降碳同向发力为主线,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为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涪陵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源头减量,加强利用。大力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完善绿色低碳政策,推行绿色制造体系,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引导企业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填埋,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足涪陵区产业结构、区位特征和发展阶段,识别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切实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不足、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难度大、重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单一及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强化监管,严控风险。结合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管理培训、法律宣贯、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物联网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应用,着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工业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防范环境风险。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为契机,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治理能力和水平。
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逐步降低,收集转运体系更加完善,新产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基本建成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风险可控”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具体指标。“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十四五”规划共设置7项指标,见表1。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 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进一步加大落后燃煤小热电、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基本淘汰全区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进天然气发电,开工建设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山窝片区)热电联产(装机容量500兆瓦),论证实施中机龙桥二期(装机容量500兆瓦)等天然气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电,大力推进现有煤炭热电机组效率提升和改造升级,大力推进“煤改气”。有序推进清洁能源开发,鼓励综合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农林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实施三峰环保二期12兆瓦生物质能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涪陵太和风电场,推进现有水电厂扩能改造,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公用建筑建设光伏分布式发电试点工程。推进涪陵页岩气志留系、茅口组等页岩气勘探项目,实施焦石坝区块茅口组评建、焦石坝区块和江东区块立体开发调整、焦石坝区块老井重复压裂等项目。“十四五”期间累计开钻气井130口以上,新建产能26亿立方米/年,累计生产页岩气270亿立方米。
2.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注重规划环评引领,优化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产业结构与布局,严格控制“产业链条短、深加工程度低、产废强度高、综合利用能力低”的传统行业发展规模。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产业政策,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开工建设,严控“两高一资” 和过剩产能行业。充分发挥市场的倒逼作用,综合利用价格、信用、信贷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低端企业主动退出市场,限制新增低端落后企业。依法推动新改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和验收把关,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明确建设与产废量匹配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细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污染防治措施与利用处置去向的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依法依规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加大技术校核抽查比例。
3. 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依法将超标准超总量排放、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高耗能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强化清洁生产监管服务和执法检查。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绿色金融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工作,深化生产过程分析,通过生产工艺改造、设备升级、使用无毒无害原材料和将有利用价值的工业固体废物降级梯度利用等方式,力争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大幅减量。在绿色工厂创建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明显的企业,创建2家“无废工厂”。推进页岩气开采行业绿色发展,加大页岩气开采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油基钻屑“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全面加强页岩气开采行业固体废物管理。研究制定“无废井场”细胞标准,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水平较高的井场,创建2个“无废井场”。
4. 推行工业绿色制造体系
积极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统筹考虑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高质量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可靠性强、寿命长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设计产品,到2025年底,累计获评3个绿色设计产品。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动用能结构优化,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实现绿色化改造,高起点建设绿色工厂,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40家。以榨菜产业为重点,高水平打造绿色供应链,积极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着力推动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力争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园区3个。
(二)不断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
1. 强化源头分类和贮存管理
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契机,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要求,指导产废企业规范分类收集、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和运行监管,研究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运营管理指导文件。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督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落实安全分类存放措施。
2. 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合理布局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暂存点,探索建立小微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利用模式,打通小微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和利用处置的堵点、难点。结合涪陵区工业企业分布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鼓励和支持本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依法开展中小微工业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等集中收集经营工作,原则不再新增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单位。
3.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监管
督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运输单位按照承运废物特性,配备相应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车辆做好防扬散、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严防产生二次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管理,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查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运输危险废物,严控非法转运。
(三)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 实行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循环化改造
引导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循环链接,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建立区内固体废物交换信息中心,鼓励和促进企业间进行废物交换,促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力争热电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不能利用的送至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填埋场。完善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体系,推进白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临港经济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试点建设。
2. 提升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以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为原则,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研究,积极引育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领军企业。加快实施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持续推广磷石膏在生产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探索榨菜皮菜渣和中药渣在生产饲料、有机肥、植物生态培养基原料、生物质颗粒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榨菜皮菜渣和中药渣综合利用,减少填埋量。推进华新水泥替代燃料及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3. 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
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和扶持华通电脑(重庆)有限公司等产废量大的企业新建、改造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行业绿色开采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动先进技术工程化应用。优化油基钻屑热脱附工艺,支持回收利用油基钻屑中的基础油,加快推进油基钻屑灰渣属性鉴别,拓宽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快推进铝灰渣及二次铝灰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1.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推进临港经济区填埋场扩容工程建设,二期扩容5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500m3/d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合格血浆的废包装袋安全处置项目,对高温蒸汽消毒后的合格血浆的废包装袋进行破碎毁形,交由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理。
2. 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
突出抓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升改造和扶优汰劣工作。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优化工艺技术,推动产业发展,优先支持高标准、高水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实施电子化学品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综合利用、处置暨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根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国家标准,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监管。
3. 提高油基钻屑安全处置水平
鼓励油基钻屑回收处理站进园区,实施规范化管理。强化油基钻屑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规范化处置。加强回收处理站存量油基钻屑灰渣和油水混合废水贮存管理,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五)不断强化固体废物监管能力
1. 落实固体废物排放许可管理制度
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26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要求,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加强排污许可证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材料中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复杂的产废单位开展现场审核。
2.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制度
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结合环境统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及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动态更新涪陵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清单、经营单位清单、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以及重点单位贮存设施清单(以下简称“五个清单”),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跟踪和信息追溯。开展全区涉含油金属屑、铝灰企业摸排,对含油金属屑和铝灰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将涉含油金属屑、铝灰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管理。
3. 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清单制度
开展辖区内工业企业调查,对一般工业固体产生类别、产生量、贮存情况、转移去向、最终利用处置去向等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底数,建立涪陵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清单,并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统计系统等进行动态调整。
4.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
推进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废量100吨及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等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月台账,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里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建立健全企业网上报告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机制。督促危险废物产生量在10吨及以上的单位,以及上一年度产生量在1吨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产—运—处情况。逐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量1吨以下的工业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面纳入平台,对接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实现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通过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形成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管理决策的支撑。
(六)构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1. 持续推动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培训,宣传贯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定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与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将评估、督查整改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园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属地责任。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执法情况与企业环保信用挂钩,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2.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协同忠县、合川区、江津区、双桥经开区、长寿区等涪陵区危险废物主要去向区域,联合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检查。以化工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涉铝灰以及含油金属屑企业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摸底调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深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持续加大“刑责治污”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究,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
3. 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进企业”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普法融入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全过程。引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动守法能力,自觉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等工作。不断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环保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提升企业环保业务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意识。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点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园区监管主体责任,对发生在当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进一步落实并广泛宣传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快速发现问题的群防体系,公众参与打击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良好氛围。推进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在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线1条,日处理规模25吨。建设区级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及专家团队,详细排查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评估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四、保障措施
分解落实责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将规划涉及的重要指标、工作任务、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措施、期限,提高规划执行力,保障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应积极履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职能,创新机制、督促指导、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投入。加大区政府对工业固体废物相关重大项目的投入,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推行绿色金融,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强化公众参与。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规划全文、实施内容、进度计划、实施主体等信息,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和评估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规划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利益人听证等公众参与渠道,推动人民环保监督员制度建设。
加强规划评估。加强规划调度,完善规划实施效果追踪机制,紧盯约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展,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动态跟踪分析。针对本规划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到期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强化规划评估结果信息公开。
附件
指 标 解 释
一、建成绿色工厂企业数量
指标解释:指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和相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的数量,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绿色工厂。
二、一般工业体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综合利用量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量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资源化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工业资源、能源消耗。
计算方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量÷(当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资源化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四、榨菜皮菜渣、中药渣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区域内榨菜皮菜渣、中药渣年综合利用量占榨菜皮菜渣、中药渣年产生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榨菜皮菜渣、中药渣综合利用率(%)=榨菜皮菜渣、中药渣综合利用率÷(当年榨菜皮菜渣、中药渣综合利用率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榨菜皮菜渣、中药渣综合利用率贮存量)×100%。
五、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指标解释: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包括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的提升。
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100%。
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指标解释:按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全区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得到的合格率。
计算方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的单位数量÷(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100%。
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指标解释:按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全区范围内的危险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得到的合格率。
计算方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抽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的单位数量÷(抽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100%。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涪陵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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