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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编制工作组召开2023年度第一

2023/2/15 1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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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防治专委会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环保会议
导读:2月10日,《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组织召开2023年第一次讨论会视频会议。会议围绕标准的适用范围、仪器性能要求、检测方法、响应因子、混合气体的标定等方面提出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标准打下了基础。
  2023年2月10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上海大学等企事业单位牵头并承担编制的《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2023年第一次讨论会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本标准编制组成员单位的二十余名代表参加会议,由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许夏主持会议。
  会上,本标准主笔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秦承华介绍了《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标准草案和测试试验方案。他从标准编制的必要性、标准适用范围、仪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测试试验方案等5个方面对标准编制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随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标准草案和测试试验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其中围绕标准的适用范围、仪器性能要求、检测方法、响应因子、混合气体的标定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标准打下了基础。
  经过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此次讨论会确定了标准后续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快了标准的编制进度。标准发布后,将解决目前监测仪器行业痛点,填补国产便携式氢火焰离子监测仪器技术标准的空白,同时,将提升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的产品质量,有助于规范检测仪的监测数据,推进国产化监测设备健康发展。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编号:ACEF-VOCs-004-2022)自2022年8月11日通过院士专家立项评审并获批立项后,经行业征集,审核确定了本标准编制组成员单位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大学、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优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江苏复森特种阀门有限公司、上海汉洁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艾莫斯(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崂应海纳光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代表直接参与到该项标准的编制、研讨等系列工作。
 
  为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编制组将继续吸纳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生产及使用企业、检测/监测单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参编意向请联系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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