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万!新疆一VOCs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 2023/2/16 1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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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890万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0Cs综合治理项目(招标编号:2023BCGKZB-001),招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设施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所有方案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现场制作、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环境评价报告、环评批复、项目环保验收。3、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手续齐全正常投入使用)、员工培训等。
具体范围如下:
因环保要求为了满足装置运行需要,部分装置配置中间槽、放空槽等各类槽罐。煤气排送装置区槽罐主要有刮渣槽、焦油氨水分离槽、剩余氨水槽、地坑槽等,各槽罐配置表冷鼓装置区槽罐16处、脱硫装置区槽罐5处、硫铵装置区槽罐4处、粗苯装置区11处、蒸氨装置区槽罐3处,库区槽罐及装卸车共17,共计56处。化产区设有尾气收集装置,原有尾气回收装置采用负压尾气吸收方法,利用煤气净化装置的鼓风机前吸力为动力,将各装置以及槽罐的尾气体回收至煤气总管。由于管道腐蚀和阻塞等原因,系统已停用,部分管道已拆除,现需对现有尾气回收装置重新设计。
2.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90万元(捌佰玖拾万圆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项目周期:180天(日历日)。
2.4质量要求要求设计施工后V0Cs整套系统必须符合GB37822-2019号文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5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6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2.7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区外入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新疆工程建设云查询为准)或具进疆备案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或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3.3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专业)或中级职称(机电工程专业):
注: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应合法有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提供2023年1月-6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相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协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协议(合同)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提供的协议(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5.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3.5.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3被责令停业的:
3.6.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3.6.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
3.6.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8.3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位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位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投标保证金:6万元(陆万圆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890万!新疆一VOCs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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