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2023/2/20 1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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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生态环境服务环境评价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潍环发〔2023〕7号
市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及全市工作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审批服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1.持续强化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实行重点项目调度联络机制,主动对接协调有关工作部门,建立2023年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清单。深化“一企业一目录一清单一联络员”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全面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提速,做到即来即审,优化提升审批效能。
2.做好环评政策帮扶指导。开设“线上咨询”和“线下专区”,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强化环评咨询服务,扩大环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环评有关要求。实施“一企业一联系”生态环境系统全员包靠企业,定期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难题。
3.进一步简化环评管理。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根据省厅要求制定出台我市环评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环评承诺制试点范围、具体实施方式、监管方式等工作内容。督促我市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
二、加强要素保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做好建设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工作。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深挖减排工程,建立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坚持减存量与控新增协同发力,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重大项目落地。
5.实施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指导具备条件的长流程钢铁企业积极创建环境绩效A级,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不停产限产,可以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6.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碳排放指标。认真落实《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推动项目顺利落地,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豁免符合条件企业末端治理。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三、加强减污降碳,腾出高质量发展空间
8.开展污染源深度治理。一季度,启动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2023年年底前,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建立全市统一的LDAR信息管理平台。
9.打好流域治理“主动仗”。3月底前,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全年力争开工2处以上人工湿地及河湖缓冲带项目。
10.深化农村环境整治。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完成14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管护治理,防止“返黑返臭”。
11.健全危险废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每季度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更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类别等信息,有效保障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足和渠道畅通。
12.协同构建碳普惠制度体系。根据省厅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搭建全省碳普惠平台,做好区域运营分中心相关工作,扎实推进碳普惠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资金争取,加快实施环保治理项目
1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资金支持的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进展。配合市财政局尽快下达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加快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14.加大优质项目资金支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重点工程为载体,精准识别我市2023—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问题及重点项目,建立市县高质量大气三级预储备项目清单,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15.充实完善生态环保金融项目库。落实好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动态更新市生态环保金融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鼓励争取环保再贷款再贴现专项资金。
16.扎实开展环保企业金融辅导。将全市297家生态环保企业全部纳入金融辅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相应利率、期限等优惠政策。会同市农信联社完成对3.5万户绿标企业的营销全覆盖,力争新增授信100亿元。
五、加强科技支撑,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17.加强生态环保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掘推广生态环境治理先进技术,争取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项目,充分利用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助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8.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切实落实《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推进方案》,支持环保产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生态环保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省级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试点,加快建设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
19.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下达2023年度潍坊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组织全市50家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园区或重点行业争创省级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组织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力争新批准建设或命名2家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20.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加快实施已试点EOD项目,积极争取金融授信及贷款。年内至少争取2个EOD项目纳入国家或省环保金融项目库。
六、加强引导帮扶,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21.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选树50个左右抓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引导各县市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2.积极谋划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谋划一批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尽快纳入省级以上项目库,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全力推进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碳减排、清洁生产等各类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
23.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白名单”管理制度。2023年2月底前,全面落实“白名单”车辆免于定期排放检验排气污染物检测,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助力天更蓝”。
24.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全省“自动监测和电量监管全程监控+问题线上整改审核”的闭环非现场执法体系功能,大力拓展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手段,加大科技手段的实际应用,提高非现场执法比例,稳步提升为企业服务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
2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帮扶企业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环境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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