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黄浦新征程的实施意见
- 2023/2/21 13:46:12
- 15834
-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污染防治环境治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 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黄浦新征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总抓手, 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 更加突出 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建设宜商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黄浦。
到202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碳排放持续降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细颗粒物(PM 2.5 ) 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 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区内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景观水质、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逐步扩大海绵城市建设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各类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着力优化区域绿化布局; 生态空间 质量和功能整体提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81平方米 。
二、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建设碳达峰引领区。建立健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开展建筑等分领域碳达峰课题研究。全面落实我区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建筑、交通领域绿色低碳等一批碳达峰专项行动,同步谋划远期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切实发挥黄浦区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聚焦园区、社区、楼宇和企事业单位,加快形成一批零碳技术示范场景和示范项目,推进近零建筑等试点工作。每年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形成区温室气体清单分领域报告及总报告。推动上海新天地等公共建筑完成碳排放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监控服务平台 ,加快推动全市首个区级碳普惠平台建设。
(二)深化发展低碳特色项目。持续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加强落实情况检查力度 。加大对城市更新过程中低碳建筑推广,严格执行各类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70%以上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两星级及以上标准 。推进既有建筑装修改造过程中的节能改造,探索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绿色更新双碳路径和关键技术。 推进新建建筑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培育示范项目。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二期工程,加强前沿信息技术、先进节能技术的融合与集成应用,着力打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国内标杆”。
(三)积极构建绿色高效交通体系。打造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城区客运体系,不断优化公交出行结构,积 极 发展慢行交通 。 在新天地湖滨路试点分时步行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扩大分时 步 行试点范围。推动“人行畅通计划”, 重点启动 董家渡区域立体连廊系统 、西藏南路-河南南路-延安东路沿线,淮海公园及企业天地周边立体连廊系统三个片区研究。 推进区域内环卫、公交、公务车新能源化发展,加速存量替换,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更换,快充数量占比力争达到50%以上,建设2个以上充电桩示范小区。 推进智慧停车改建, 提升改造龙华东路公共充电站,扩容电量和设备,实现超级快充功能。
(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聚焦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加快培育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建设一批创新产业园区和产业平台,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区 第三产业 中的占比。 加快发展 节能低碳环保产业,鼓励更多企业发展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保护 优秀 企业。加强决策管理机制建设,在商业结构调整、文创产业提升、园区建设管理中,注重节能环保提前介入。 支持金融服务业引领高端服务业发展,做到产业优化升级与绿色转型发展相一致。 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发挥作用,服务黄浦区绿色产业发展。
(五)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编写重点用能单位白皮书,发布节能晴雨表,推进区重点用能(监控)单位管理平台二期建设,提升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监控)单位能源台账管理水平。创新建设区域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形成全区碳排放地图,实现对碳排放数据实时跟踪和动态管理。提高能耗监测颗粒度,实现建筑能耗监测分区细化。筛查高耗能淘汰设备及低效设备,推动设备能级提升。 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推动重点楼宇能耗下降。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 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建设一批建筑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 积极推进打浦桥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开展整街道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六)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推进“一大会址·新天地”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创建 和市级 低碳社区创建 ,完善创建实施方案及计划,持续跟进创建重点项目落实情况 。加强董家渡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 第二轮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建立指标管控体系,重点片区率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开展延中绿地生态品质提升与碳中和技术示范应用课题研究,通过对水环境治理修复与城市绿地土壤改良技术、生物多样性营建等专项研究,探索中心城区绿地固碳增汇、缓解热岛效应等功能。
(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认真落实《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和分类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严格遵守 重点管控单元(中心城区)使用清洁能源、加强生活和交通领域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能耗水耗符合相关限值等各项具体要求, 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 、 区域布局管控、项目落地、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八)践行绿色低碳生活。落实 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提升采购能效标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有序推进宾旅馆行业及餐饮单位一次性用品消耗减量化,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减少或降低塑料制品的采购品种和数量,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基本建立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倡导绿色生活行为模式,营造“城市生活、乐享低碳”文化氛围。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九)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新一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计划。加大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 通过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式 推进汽修、印刷、干洗等 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落实食品加工行业 VOCs应急减排, 挖掘加油站、汽修行业 VOCs减排空间,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 加大对涉VOCs排放单位执法检查力度,严 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管理,开展涉ODS销售、制冷维修备案企业专项检查,规范备案及台账记录等行为。
(十)加大移动源污染控制。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属地化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监察、监测联动管理体系,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 达标治理。 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淘汰老旧机械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在用机动车监管,继续落实重型柴油车监管及监测工作,督促用车单位和个人对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维修或淘汰更新。
(十一)加强社会源排放综合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持续 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控制巡查及联合整治 。 推进市政工程采用覆罩法和装配式施工。严格落实新开工工地场地硬化处理、泥浆干化、进出场车辆冲洗等措施。全面推进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对扬尘浓度较高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道路保洁频次,合理调整路线,延长保洁时间,加强易污染路段清扫,严格控制散落垃圾、滴漏垃圾在路面上滞留时间。持续优化餐饮油烟智慧化精细化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综合楼宇集约化管理,深入推行小餐饮标准化建设。巩固码头环境 综合整治成果,督促码头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监督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二)持续完善河湖常态管理。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联动,探索实践依法治 水新模式。推进区内其他河湖、小微水体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完成本区 黄浦江、苏州河、日晖港沿线 入河排污口排查 和 溯源,形成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和专项工作报告,推进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 本区 备用水源区域内环境监管,严格控制周边新增污染源,确保备用水源安全。
(十三)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全过程海绵城市建设有效管控。统筹协调给排水、园林绿地、道路、住宅小区、水务系统等设施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案例,推进董家渡花桥项目、牛庄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民防苑口袋花园改造项目、汇龙新城微改造项目以及蒙自泵站景观提升和海绵改造试点工程等重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以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发雨水利用空间,进行地下空间总体布局,形成功能适宜、布局合理的竖向结构。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功能,提高地面透水率,增加雨水调蓄模块,继续协调推进大型绿地、公园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
(十四)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医疗污水的监管。加强区内重点排污企业 、 固废中转站和环卫车辆洗车点污水排放 以及 污水二级生化处理 、 医疗 污水 处理 设施 监管,落实设施检修、维护、拆除、闲置等报告制度, 确保 设备正常运行 、 污水达标排放。 加强疫情防控医疗污水排放单位帮扶指导和信息调度,督促落实医疗污水消毒处理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 根据长江经济带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警示片披露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持续 巩固提升问题整治 成效 。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五)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落实 建设用地准入等制度, 完善符合本区实际 的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加强 用地 历史信息管理, 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日常监管执法 , 督促 土地使用权人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开展非法排污清理整顿,严查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填埋、废水地下偷排等土壤污染行为。
(十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优化社区分类投放管理,巩固长效机制,着力补强分类收运服务,积极破解资源利用瓶颈,不断促进源头减量,推进标准化菜市场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在可回收物“点、站”基本覆盖基础上,积极 提升 可回收物服务点功能 ,因地制宜推行“回收服务进小区”流动型回收服务模式。 指导区主体回收企业 , 完善再生资源物流 收运 体系, 加大 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实施 力度 。
(十七)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完善全过程危废监管体系, 提升监管效能。 深化推进医疗废物收运“黄浦模式”,形成符合本区特点的各类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方式,实现规范贮存和 及时处置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核查和跟踪控制检查工作。 探索区 “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路径,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的系统化、法制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
(十八)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市级部门基本完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 ,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
六、 切实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十九)探索公园城市建设模式。以生态绿色的高品质公共空间为载体,围绕“ +公园 ”新空间布局模式和“公园 + ”新场景营造模式,积极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在“一核、两带、三片”绿化空间结构基础上,紧扣区域发展脉搏,规划引领形成“一心”“四脉”“一轴”的空间发展格局。因地制宜推进黄浦口袋公园品牌化建设。通过系统增绿、立体绿化,继续挖掘增“靓”补绿空间。 打开公园围墙, 推进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工作,打造“无边界”绿化生态空间。 通过推进“公园+文化”,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造跨界新体验,同时以“一大”会址纪念馆与太平桥绿地为核心,孕育一批优质红色文化展示模块,进一步打造公园红色品牌的标识度。 陆续打造豫园—老城厢、南京路—人民广场、淮海路—新天地、打浦桥—世博浦西园区等一批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到2025年,初步建成活力澎湃的文化中心。
(二十)做实做强“三美联动”。巩固深化无违建先进街道创建成果,实现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 “清库” 。 以背街小巷作为突破点和提高点, 各 街道每年至少完成1条背街小巷整治 。 持续优化小区环境,全区“美丽家园”小区累计建成率达到70%以上,力争90%以上社区创建达标“绿色社区”。聚焦 重点 区域,合力推进第二轮“美丽街区”建设 , 助力构建黄浦美好生活圈。
(二十一)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依法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实行严格准入许可制度,对射线装置等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和 全覆盖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源管控、优化低风险项目监管 ,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加强辐射应急和预警体系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监管效能,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我管理能力,确保区内辐射污染零事故。 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 通讯基站等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与科普宣传。
(二十二)完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全 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建立 健全 覆盖 政府 部门 、园区 及重点风险 企业 的 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环境应急处 置队伍建设,强化 生态环境 、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应急联动。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十三)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强本区 生态 环境保护体系建设,结合区域污染源排放特点,聚焦环境管理规范空白领域及新兴环境问题,创新精细化管理机制和方法,制定 落实施工工地等污染控制 区级规范标准 。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 , 及时沟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线索、情况, 通过 区检察院在案件调查、磋商协调等环节提前介入,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磋商成功率 。
(二十四)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认真落实绿色信贷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持续推进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征管成效评估。加强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等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积极落实现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五)健全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匹配。 完善《黄浦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节能示范项目扶持标准,扩大扶持范围,切实提升年节能量。
(二十六)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完 善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表径流 污染控制 和市政排水设施 管理。启动新一轮排水系统建设工程,推进中央商务区和新延安东排水系统控污提标工程建设,完成通沟污泥处置站建设。推进雨污混接整治工作, 开展排水设施排查,周期性检测 排水 管道设施,加大老龄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规范设置区级有害垃圾贮存点,推进固废贮存中转场所、环卫大楼、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回收物中转站及中转场建设。
(二十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 , 开展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备案工作, 强化环境监管、监测与执法联动 ,形成 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 。继续落实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市级清单基础上,根据区情实际,建立区级正面清单 。健全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充分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辅助科学决策和精准执法。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 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认真 落实《黄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实施办法》, 制定《黄浦区关于赋能基层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协同联动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加强部门间联勤联动,赋能基层生态环境治理 。
(二十八)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大力发展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控,探索拓宽自动监测技术应用范围,推动5G、物联网、传感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 发挥科技监管优势,将建筑工地扬尘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与“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接,全面推进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继续完善餐饮油烟、工地扬尘自动在线监 控 网络,探索开展社会源移动监测。继续推进环境监测专项能力建设,聚焦区域环境改善、 排污许可事 后监管 等 重点领域与项目,增强 大气、 废水 和 土壤等领域监测能力 , 逐步拓展生物领域 监测 项目。建立固定污染源监测数据检索系统, 实现 2025年基本覆盖本区污染源企业。
(二十九)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实现生态环境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加快推进各类生态环境全域全量整合、汇聚及综合分析,强化智能场景开发应用,形成覆盖区内主要污染行业的智慧监管平台 。 通过 推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智慧管理系统等 “大数据”分析手段,前移污染防治关口,构建预警研判、精准查找、闭环处置的“三位一体”治理体系 。依托区 城运综合管理平台,搭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事项联动模块,提升生态环境常态化事项监管能力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强化组织领导。依托黄浦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依托区 城运综合管理平台 ,加强部门协同、条块联动 ,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机制。
(三十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 、各街道 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举措,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区法院和 区 检察院要加强环境司法。区 生态 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十二)强化监督考核。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法律 监督 和工作监督力度 。区政协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纳入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 体系, 作为区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 督 查 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 广播、 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 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报道与经验推广。健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
(三十四)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执法 和 监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对一线执法监测人员的常态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担当、表现优秀干部的表彰和选拔力度。
原标题: 中共黄浦区委 黄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黄浦新征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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