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2.26—3.4)

2023/3/6 8:49:53
203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环境保护生态治理
导读:2023年2月26日至3月4日间,生态环境部进行了哪些工作?
  01   生态环境部党组召开会议
 
  3月2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批示,听取《核安全公约》第八次、第九次联合履约准备情况汇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
 
  02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领域)
 
  近年来,少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弄虚作假,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3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对积极查办案件的广东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予以表扬。
 
  03   生态环境部表扬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山东、福建、浙江、湖北、河南、江苏、黑龙江、天津、辽宁、山西等10个省级表现突出集体,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等94个市、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李刚等104名表现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山东、福建、浙江已连续多年名列前茅,湖北、黑龙江近三年首次入选省级表现突出集体。》>更多内容,点击阅读
 
  04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负责人就《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答记者问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以下简称《导则》),《导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导则》的制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05   生态环境部发布3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3月上半月,全国大部扩散条件一般,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辽宁中西部、华北中南部、甘肃河西、宁夏大部、内蒙西部、陕西中北部、陕西关中地区、新疆南疆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2.26—3.4)

热门评论

上一篇:两会说环保| 5组关键词带你速览生态环境部部长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下一篇:聚焦新污染物:最新重点管控清单生效、14个种类纳入,各地正加紧印发工作方案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