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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绿色发展“领跑者”企业评选实施办法》出台,申请手续简化、评选内容扩展、政

2023/3/14 8: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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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绿色低碳减污降碳
导读:为扎实推进实施我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进一步强化绿色导向,在原有环保“领跑者”制度的基础上,天津建立实施绿色发展“领跑者”制度,旨在通过选树典型、标杆引领、政策激励,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从“要我治”向“我要治”转变,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实施《天津市环境保护企业“领跑者”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围绕生产工艺、污染治理、环保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评选,并从专项资金申请、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环保执法检查频次等方面予以激励。四年来,累计评选42家次环境保护企业“领跑者”,激发带动了企业污染减排的内生动力、促进了企业环境绩效持续提升,企业高效治理,保障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实施我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进一步强化绿色导向,在原有环保“领跑者”制度的基础上,天津建立实施绿色发展“领跑者”制度,就是要通过选树典型、标杆引领、政策激励,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相比于原有的环保“领跑者”制度,绿色发展“领跑者”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是申报原则没有变,申请手续简化了。申报工作依然以企业自愿为前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同时,大幅度缩减参评企业申报内容,能够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共用解决的,就不再让企业填报,能够通过数据比对搞清楚的,就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切实为参评企业减负。
 
  二是评选导向没有变,评选内容扩展了。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表彰先进,推动绿色管理水平从“底线约束”向“先进带动”转变。评选内容从污染物排放,扩展到污染物、二氧化碳排放并重评选;从生产工艺技术,扩展到资源能源等全要素投入、产品全生命周期评选;从单纯的末端环保管理,扩展到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绿色管理水平评选。特别是在坚持绿色绝对水平、行业领先水平的同时,突出绿色转型成效、相对进步水平。即以往是通过企业之间相互比较选“领跑者”,此次评选增加了企业自身和自身比,转型快的、绿色水平提升幅度大的,同样可以作为“领跑者”。
 
  三是激励引导没有变,政策力度更大了。坚持强化政策激励,在原有的宣传推广、优化执法、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了总量指标保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大了推优评优工作力度,优先推荐为“绿色工厂”。此外,此次参与评选的部门增加了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既是要强化绿色评级、信用评估等方面的评审,也是要加大金融支撑保障力度,优先认定为深绿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给予重点支持,让“领跑者”更好享受金融优惠政策。
 
  评选工作初步安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评选工作小组,统筹推动评选工作。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分,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科学、独立。
 
  二是建立指标体系。对照评选办法,逐条细化形成具体指标和评选标准,确保各项指标可量化,对照国内或者我市领先水平赋分。同时,兼顾指标年际变化情况,既评选绿色发展处于绝对领先地位的企业,也评选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的企业。
 
  三是规范评选流程。首先是对申报企业开展合规性筛查,第三方机构对通过筛查的企业进行赋分评价,结果提交评审专家评议并提出拟选企业名单,经研究审议后,拟选绿色发展“领跑者”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牌表彰、公开宣传。
 
  目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研究拟定评选公告,请企业积极参与、踊跃申报。
 
  原标题:“十项行动”进行时 |《天津市绿色发展“领跑者”企业评选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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