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 2023/3/23 1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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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充电设施
2023年2月16日,《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把合肥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之都”的战略部署,依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十三五”以来,合肥市先后出台《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合肥市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合政办〔2020〕7号),营造了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环境,有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先后入选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简称换电试点)、国家第二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简称双智试点)、国家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简称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出台《若干政策》,可以为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同时支撑完成换电试点、双智试点、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建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5月,市经信局启动政策起草工作,成立专项政策编制小组,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起草政策初稿,召集相关领域企业、行业专家座谈交流,征集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形成政策送审稿,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2月16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整车产能突破300万辆,全产业链产值突破7000亿元,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之都”。
五、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
《若干政策》共8条,政策第一条“支持公共充电设施运营。”通过给予公共充电运营场站服务费补贴的方式,降低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共充电场站充电服务费成本;政策第二条“支持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通过给予换电站、换电柜、移动充电设施等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加快换电车辆推广应用。政策第三条“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给予新能源货车更多通行便利和停车便利,支持货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第四条“支持公共领域节能减排。”通过给予客运、环卫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新购置车辆减碳补贴方式,支持公共领域电动化推广,政策条款涉及市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监测平台接入方式、新能源汽车车型标准等具体内容将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进行明确和规定;政策第五条“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涉及充电桩下乡试点活动,拟于二季度开展,试点乡镇确定等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活动方式和最新进展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为准;涉及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拟于二季度开展,活动方式和最新进展以市经信局官方网站通知为准。政策第六条“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通过对加氢站给予运营补贴和对燃料电池车辆给予推广补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第七条“支持智能网联测试应用。”通过对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建设、场景运营、检验测试给予补贴,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政策第八条“支持产业链生态体系建设。”通过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一、二级供应商新增合作配套给予补贴,支持建立更完备产业链生态体系。
《若干政策》的制定,一是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根据技术变革趋势和产业发展态势,增加了对智能网联和燃料电池汽车及其零部件和基础设施等支持。二是强化推广应用支持,进一步支持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车辆、特种用途车辆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三是注重试点示范,发挥好换电试点、双智试点示范的突破、带动作用,在经营模式创新、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氢能应用等领域实施示范工程,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项目、典型做法。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专班职能,推深做实产业“链长制”,定期研究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应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二是持续锻长、补短、强基,梳理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目标企业,精准开展招大引强。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七、下一步工作
根据政策内容,市经信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尽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对各项具体条款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指导广大新能源汽车企业和用户用好用活政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相关条款牵头单位咨询电话:
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0551-63538578)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551-66269104)
市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处(0551-62692767)
市投资促进局工业投资促进处(0551-63538750)
原标题:【部门解读】《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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