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4亿投资!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招标
- 2023/3/23 13:28:18
- 20336
-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处理装修垃圾
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启动招标,项目总投资约4.4亿人民币,建设年处理能力300万吨的建筑垃圾处理线,其中工程渣土98万吨/年,工程垃圾(含工程泥浆)及拆除垃圾180万吨/年,装修垃圾20万吨/年,园林垃圾2万吨/年,配建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检测中心。后期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提升,扩大建设规模,以满足特许经营期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需求。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8年。详情如下:
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临汾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实施机构为临汾市城市管理局。经临汾市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特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SXYS-2023-009-01
2.2 项目名称: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
2.3 建设地点:临汾市区规划区范围内(临汾经济开发区内设置有渣土处置场,并且开发区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本区内利用处置的除外。具体范围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2.4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8年。
2.5 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垃圾(含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修垃圾、园林垃圾)的处置和再生利用。
结合临汾市区发展现状及建筑垃圾产量预测综合考量,以符合临汾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现实特点及未来发展水平为基础,合理确定本项目处置规模。
(1)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对2019年至2021年新建、拆除及渣土垃圾产生、运输情况初步摸底情况,依据《建筑垃圾处置技术标准(CJJT134-2019)》及国内建筑渣土预测方法,参考临汾实际情况,预测2022年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210万吨,2025年约250万吨,2030年约300万吨。
建筑垃圾产生量情况汇总表
据此,设置建筑垃圾处理规模为300万吨/年,远期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进行扩能建设,满足市区建筑垃圾处置需求。
(2)设施建设
建设年处理能力300万吨的建筑垃圾处理线,其中工程渣土98万吨/年,工程垃圾(含工程泥浆)及拆除垃圾180万吨/年,装修垃圾20万吨/年,园林垃圾2万吨/年,配建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检测中心。后期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提升,扩大建设规模,以满足特许经营期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需求。
建设期内的应急方案由实施机构牵头,特许经营者投资建设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满足建筑垃圾外运需求。
推进装修垃圾源头分类,项目方在市区各小区设立专门的装修垃圾存放点或垃圾数字箱,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行定点投放,定时拉运,及时处置,有效解决“垃圾搬家”现象。
(3)信息化运营平台建设
项目特许经营者必须建立信息化运营平台,对建筑垃圾进行联单闭合式全过程管控,由实施机构进行监管。
2.6 建设进度要求
本项目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运营期28年。
2.7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44264.51万元(不含征地费用)。
2.8 项目运作模式:BOO(建设-拥有-运营)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1个标段组织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即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29日23时59分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3 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投标人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04月18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一种方式。
(1)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汾市城市管理局。
原标题:约4.4亿投资!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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