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
- 2023/3/24 8: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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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安全。近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要求在2023年4月22日前完成意见反馈。《规划》共四章内容,围绕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展开。
《规划》要求:到2025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巩固提升;重点园区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进一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具体指标见下表↓
为此,贵阳市将实施以下重点工程: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优化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等土壤监测点位,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区域污染特点合理确定监测指标,按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土壤重金属元素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以砷等重金属元素为重点,开展贵阳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源头防治摸底排查项目:有序推进全市煤矿、铝土矿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建立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台账,对一批区域位置敏感、环境风险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进行风险管控或整治。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以开阳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探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为耕地土壤污染精准科学防控和安全利用提供基础数据。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面积2.1万亩,其中开阳县1.2万亩,修文县0.9万亩;完成贵阳市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台账1套,形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报告1套。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提升)方案编制项目:开展云岩区扁井地下水污染风险调查评价,查明扁井地下水潜在污染源,编制扁井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提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在息烽县经济开发区、开阳县经济开发区、南明区龙洞堡木头村岩溶泉周边、贵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高雁垃圾填埋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贵阳市区域地下水污染评价及监测网络设计项目:开展贵阳市地下水水质及污染评价,初步查明区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现状,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划分主要的地下水污染问题区域,提出贵阳市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网络优化设计方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开展贵州省开阳县现代化工园区—双流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风险管控措施建议。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项目:开展修文县龙场、西冲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及污染现状调查评价。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开展修文县“有机肥+配方肥”化肥减量增效0.3万亩省级示范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农膜等农村再生资源回利用试点项目:在开阳县、修文县等地区探索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打造农膜再利用闭合循环模式。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等区(市、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不断完善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设施以及环保设施建设,到2025年,贵阳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较高地区的种植业、养殖业污染调查,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水产绿色养殖项目:以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为重点,开展稻田综合种养项目,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开展贵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有53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对未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地区进行提标改造。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8.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在各区(市、县)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就地分类试点,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详见附件)
原标题: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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