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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条环保政策、标准将生效!关注黄河保护法、生活饮用水……

2023/3/31 1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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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编辑:小易
关键词:环保政策黄河大保护
导读:4月,环保领域又将实施哪些新政策、法规、标准?
  2023年4月将至,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将正式生效,“黄河大保护”新篇章启幕! 与此同时,又一批国家、团体生态环境标准拟实施,与你我有关的生活饮用水要求将更严格,失活脱硝催化剂、含铬皮革废料、电镀行业污染源废水、工业固体废物等均有新规出现。话不多少,环保人赶紧关注起来↓
 
  环保政策与法规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全文,该法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的第二部流域法律,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11章、122条内容。
 
  02 《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
 
  条例将于4月1日起开始施行,明确规定“促进渭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的发展原则,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城市服务能力、建设美丽乡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引领、助力、保障渭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03 《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
 
  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将从4月1日起实施。条例适用于吉林省内从事黑土地保护、利用、治理、修复等活动,禁止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禁止在黑土地上擅自倾倒废水及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等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04 《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条例于2022年10月发布,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要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将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05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
 
  2022年11月30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从4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于行政区域内零散工业废水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理、排放等管理活动,明确零散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06 《三亚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4月1日起,三亚将实时该办法,采用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方式,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在行政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明确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属地环卫主管部门和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得另外收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等相关费用。
 
  07 《荆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2023年2月2日经荆州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4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实行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区域,餐厨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
 
  环保标准
 
  08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将从4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标准着重关注饮用水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适用范围从“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变更为“各类生活饮用水”,实施范围更大是本次调整的重点之一。技术层面,新标准的水质指标精简到97项,参考指标新增27项。而新版,还更关注感官指标、消毒副产物和风险变化等内容。
 
  09 国家标准《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275-2022)
 
  标准将自4月1日起实施,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为首次发布。标准规定了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的总体要求、再生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运行环境管理要求,主要适用于火电厂,其他行业或种类可参照执行。
 
  10 国家标准《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274-2022)
 
  标准将从4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含铬皮革废料在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是首次发布。
 
  11 北京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056-2022)
 
  标准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的系统构成、点位布设、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等要求;适用于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将从4月1日起实施。
 
  12 团体标准《颗粒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溶剂回收装置技术要求》(T/CAEPI 61-2023)
 
  3月6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该团体标准,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以颗粒活性炭为吸附剂,采用水蒸汽脱附、冷凝回收有机溶剂的废气净化装置,并规定了颗粒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溶剂回收装置的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13 团体标准《电镀行业污染源废水自动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站房技术规范》(T/NBEA 005-2023
 
  由宁波电镀行业协会发布,规定了电镀行业废水污染源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建设、验收、运行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电镀行业废水污染源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站房,将从4月1日起实施。
 
  14 团体标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环境属性评价指南》(T/CAEPI 60-2023)
 
  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专业委员会组织制定,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环境属性评价的总体要求、工业固体废物样品采集与检测、资源环境属性核算和资源环境属性评价结果表征等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环境属性评价方法的空白,将从4月1日起生效。
 
  对于这些政策标准你有什么感受与观点呢?快来评论区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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