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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亿!成都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比选招标

2023/5/4 14: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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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水处理
导读:成都金马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总投资为99886.25万元。
  成都金马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总投资为99886.25万元。
 
  据悉,项目拟新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8.0万m³/d,设计出水主要水质指标(COD、BOD5、氨氮和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其余指标达到《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项目总投资为99886.25万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金马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3-510115-04-01-247404】FGQB-01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成都市温江城投顺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四友村
 
  2.3 项目规模:拟新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8.0万m3/d,设计出水主要水质指标(COD、BOD5、氨氮和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其余指标达到《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2.4 计划工期:11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99886.25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99886.2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具备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认可中级及以上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注册在本单位);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方章/圆章),至少1人具有四川省评标专家资格。注:以上人员应符合《关于启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印章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15〕503号)规定,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人员截图。
 
  (3)以上人员的所有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申请人《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有效注册证明信息及业绩网上查询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多个标段的为合计中标金额),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
 
  (2)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申请人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且诚信分为100分;
 
  (3)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至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至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原标题:近10亿!成都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比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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