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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2023/5/9 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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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水务局
关键词:节水型城市智能化供水
导读: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上海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巩固本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上海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思路,巩固本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形成节水型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复查范围及时间
 
  (一)复查范围
 
  全市16个行政区
 
  (二)复查时间
 
  现场复查时间:2024年
 
  复查报告报送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考核年限:2021年、2022年
 
  三、复查工作要点
 
  (一)必要条件
 
  1.城市节水法规政策健全。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住建委按职责分工)
 
  2.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日常的节水宣传,开展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等。(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至少开展2年以上。(协调部门: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4.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有稳定的年度节水财政投入,能够支持节水基础管理、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节水培训以及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协调部门: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5.城市节水制度健全。有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取水许可、城市节水奖惩等具体制度或办法并实施;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有关于特种行业用水管理的政策。(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6.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规划。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住建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7.推进智能化供水节水管理。建立城市供水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能够支持节水统计、计划用水和超定额管理。(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供水企业按职责分工)
 
  8.提供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水环境概况、产业结构特点、主要用水行业及单位等。(协调部门:市住建委、市统计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
 
  (二)评选指标
 
  评选指标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3年4月-5月)
 
  1.印发《上海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部署会议。
 
  (二)实施阶段(2023年6月-8月)
 
  各责任单位结合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和考核指标,认真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建立台账,将任务层层分解,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自承担的迎查任务。各责任单位将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及支撑材料报至市水务局。
 
  (三)汇总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
 
  将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对、分析、整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分工工作检查验收,编制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材料(申报卷、评选指标、支撑材料3卷材料)。
 
  (四)上报阶段(2023年11月-12月)
 
  继续完善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材料,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复查申请,复查报告报送住建部、国家发改委。
 
  (五)现场复查阶段(2024年)
 
  制定复查现场迎检方案,充分做好迎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成复查工作目标。各复查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复查工作机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要求,全面完成任务分解表涉及的各项工作,确保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复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工作情况汇总及报送。及时总结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复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创建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推广,以点带面,确保实现复查目标。
 
  (三)广泛宣传动员,形成良好节水氛围。通过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节水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迎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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