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

2023/5/31 8:30:07
18930
来源:合肥生态环境
关键词: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
导读:近日,合肥市出台“关于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将实行全年全面全域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严禁将秸秆等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行全年全面全域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严禁将秸秆等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二、实行禁烧常态化管理。县 (市) 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乡镇(街道) 和村 (社区) 明确机构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三、强化源头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农作物秸秆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行为。
 
  四、严查违法焚烧行为。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五、鼓励社会监督举报。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编辑|合肥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原标题: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

热门评论

上一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县域示范,江阴这么干

下一篇:生态环境部在宁夏组织召开黄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合会商现场研讨会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