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团标《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发布自7月1日起实施

2023/6/8 7:40:07
19313
来源: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
关键词:绿色智慧城市智慧环保
导读: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批准发布《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T/ZSCPA 001-2023),标准规定了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指标权重、测算方法和指标应用,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批准发布《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T/ZSCPA 001-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给出了适用于城市绿色智慧发展评价工作的一套指标体系,可以为绿色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和评价等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标准规定了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指标权重、测算方法和指标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地级及以上城市,县及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热门评论

上一篇:团标《钒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发布

下一篇:将于9月1日实施!首个收集装置设备国家标准《城市垃圾收集装置设置通用要求》发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