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江
- 2023/6/9 8: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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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关键词:流域治理水环境治理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江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立足新阶段新形势,充分认识规划出台的必要性
珠江流域河湖水系发达,水量充沛,拥有西江上游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区、南岭、大瑶山等多个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江流域水力、矿物、水生物、湿地、景观等自然资源丰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流域各省(自治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上游云南、贵州等省份属我国西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下游珠江三角洲地区毗邻港澳,区位条件优越,是我国最早实施改革开放的地区,是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珠江流域在全国经济发展布局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愈加迫切。
近年来,流域各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持续向好,饮用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2022年珠江流域Ⅰ——Ⅲ类水质国控断面比例达到94.4%,与上年相比上升2.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
但当前,珠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还面临诸多瓶颈制约和挑战,仍有一些问题短板和历史欠账亟待解决。例如流域一些地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汛期污染凸显;少数劣V类断面脱劣攻坚效果尚不稳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任务艰巨;黑臭水体尚未从根本上消除;部分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缺乏有效保障;流域水生态功能仍面临退化威胁;中游地区重金属污染风险较高;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编制并落实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解决流域突出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的现实需要。
二、着眼流域全局,准确把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湖为统领,从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方面发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三水统筹、协同联动,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治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科学依法识别并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力争在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率先实现突破;坚持多元共治、落地可行,推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规划》从流域系统性和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充分体现流域特色,以全国七大流域三大片区重要水体为脉络构建了“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布局。针对珠江流域,《规划》结合当前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基础和形势任务,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返黑返臭压力大、中游重金属污染风险高、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解决为工作重点,明确了新时期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实现“湖清河畅、水净岸绿、鱼鸥翔集、江海共济”的美丽珠江建设愿景目标提供了坚实引领。
三、突出河湖统领和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规划空间布局
珠江流域上中下游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差异较大,面临的问题各有不同,生态环境保护要点也应各有侧重。针对珠江流域特点,《规划》贯彻落实流域统筹、地方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谋划上中下游、干流支流、左右两岸,突出重点,分区施策,提出了“一湾、一带、三区”的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
“一湾”即粤港澳大湾区,重点推动水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及陆海统筹污染治理,推进水生态保护、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保障河道内生态水量,实现氮磷等污染物大幅削减、入海河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带”即构建珠江-西江经济带清水走廊,重点防控柳江、贺江等重要支流重金属污染风险,完善沿线各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保障西江干流水质维持或优于Ⅱ类,恢复西江黄金水道生物多样性,确保珠江三角洲压咸流量,推进解决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等引发的综合性水生态环境问题。
“三区”即上游区、粤西桂南、粤东沿海三个重点治理区域。上游区重点治理南盘江总磷超标,加强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阳宗海五大高原湖泊的环境治理,促进万峰湖三省(自治区)联保共治;粤西桂南重点要科学配置南流江、九洲江等河流水资源,实施不达标入海河流的综合治理;粤东沿海诸河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规划》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生态风险等方面明确了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任务要点设计过程中,坚持以河湖为统领,突出“一河一策”,提出了南盘江等15个重要水体92项保护要点任务,主要涉及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面源污染防控、河湖缓冲带和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水生态调查、土著鱼类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湖库富营养化控制、跨界河湖协同保护、尾矿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为珠江流域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提供了有力的顶层设计指引。
四、全方位发力打好组合拳,切实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各地应结合工作实际,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资金保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等方面全方位发力,抓好《规划》落地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构建“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细化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
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体系。定期调度规划实施进展,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漓江、茅洲河等美丽河湖案例基础上,积极打造万峰湖、柳江、流溪河等新一批美丽河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
加强资金保障,拓展资金渠道。优化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用途,创新财政生态环保支出方式,探索完善西江、东江、九洲江、汀江等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多渠道保障规划任务项目资金投入。
夯实科技支撑,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开展科技专项攻关,加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结合珠江流域情况,重点关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高原湖泊水生态修复与评估等技术研发创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不断提升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信息化管理水平。
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健全水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美丽河湖建设、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营造全民亲水、爱水、治水、护水行动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袁道凌)
供稿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编辑 | 宋祥
审核 | 秦超
原标题: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解读⑧ | 规划引领 统筹推进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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