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 2023/7/11 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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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网
- 关键词:无废城市生活垃圾固废处理
近日,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泰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更好发挥,涵盖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全文如下:
泰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实现“美丽泰兴”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通过“无废城市”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以“无废城市”建设和新型污染物治理为抓手,稳步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行固废源头减量、环境友好、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模式,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固废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固废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推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降碳减排。以“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为引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创新驱动,建立重点行业固体废物治理模式。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科学设定碳达峰目标,强化标准约束,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治理。紧盯固体废物产生、收运、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着力破解当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利用处置能力不均衡、信息化管理体系不完善、协同监管缺乏合力等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治理能力短板,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立足我市工业基础雄厚、化工产业发达等特点,找准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清晰定位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完善试点措施,推动建立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坚持智慧管理,提高监管水平。依托互联网技术,以动态精细化管理、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设集辅助决策、智慧监管、优化分析为一体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平台,构建精细化管理模式,为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基本理顺五大类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分类明确“无废城市”建设细化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搭建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体系。
到2025年底,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更好发挥,涵盖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到2030年底,固体废物信息“一张网”全面构建,专业化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建成,区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明显,“无废”理念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
二、主要任务
(一)立足泰兴发展实际,强化系统性规划引领
1.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结合泰兴城市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等,科学编制并印发具体实施方案,以指标体系为基础形成目标清单,以目标落地为导向设定任务清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编制项目清单,以实施主体为抓手制定责任清单。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个方面,研究制定泰兴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乡镇(街道)、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加快制定泰兴市“十四五”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等规划,为各领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专项工作制度的完善和创新,理顺规划体制,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推行“绿岛”建设,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思路,建立五大类固体废物全覆盖收运体系;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创新。(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牢固树立“集成作战”理念,建立固废治理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重点问题会商制度,排查梳理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生命周期流程内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针对主要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同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频次,提高部门联合执法的协调性及有效性,建设多部门统一的监管平台,形成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系统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围绕“无废城市”指标体系,借鉴已开展的工业绿色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等地方政策及做法,锚定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目标,加快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大幅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统筹城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将主要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清单,保障设施用地与项目资金投入。按照市“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具体内容,细化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5.控制工业产废总量,探索环境共生协同利用途径。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行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实现源头减量。促进传统产业减废发展,源头削减工业废物产生量,降低固废产生强度,强化制造业绿色攻坚,推动工业节能低碳发展。提升高端制造业等低产废行业技术水平,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优化已有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探索高值化利用路径,促进新型建材行业发展,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能力,鼓励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开展高值化技术研究及示范。全面挖掘多领域固废资源化利用潜力,提升处置能力,探索各类有机固废协同处置路径,满足处置资源化及固废减量化要求。全力打造泰兴市工业固废收贮运一体化中心,提升工业固废收贮运能力,推动全市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企业内、产业间物料的闭环管理,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强绿色农业建设,推动农业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推行泰兴市已有成熟的农业循环模式,从源头提高秸秆回收比例,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粪肥等自然有机肥,推广可降解农膜等新技术应用,加强农膜残留监测,多举措实现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扎实抓好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完善农作物秸秆收贮运体系,落实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责任,加强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企业社会化服务合理收益的市场运行机制。因地制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规模养殖源头分类管理,加强末端处理工作指导。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广泰兴市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实现农业废物高效利用,结合农业“互联网+”建设,推广全流程智慧化管理,实现农业废物高效监管。“十四五”期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到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利用处置能力。多措并举促进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通过推行共享经济、限塑使用、绿色物流等方面的措施,促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加强城乡协同,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推进再生资源回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促进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垃圾末端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和规范化运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力。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水管道污泥源头减量,压减填埋规模,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污泥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消除存量,加强多种固废协同处置能力,全面构建生活源固废管理的保障机制。到2025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城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建筑垃圾利用水平,全流程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统筹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循环利用模式,加强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管理,合理布局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设施。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采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排放。建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标准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再利用产品列入绿色采购目录。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地、环境治理、回填等领域利用建筑垃圾,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以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积极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进行生态修复。到2025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总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化装修住宅项目比例达到30%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涉危废企业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监管,推行二维码电子标签,全面推动涉危废企业纳入江苏省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环境风险等级的产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环评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推进危险废物治理难度大、污染重的项目关停或者转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定、再生利用等标准规范,打击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行为,落实危废经营单位和年产废量100吨以上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管理,鼓励危废利用处置单位和符合条件的机构建设危废集中收集体系,实现危废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一体化服务。优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开展危废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设施运行情况评估,解决结构性短板,推动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能力提升。从严打击非法转运、倾倒、填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统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监管,提升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及源头管理,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废弃物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等工作。加快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可溯源的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摸清全市乡镇医疗废物产生底数,建立收集网络,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收集。配备满足实际需求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相关车辆、人员,合理设计路线,确保应急状态下医疗废物能够及时安全收运处置。统筹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卫健委、生态环境局、交运局、城管局、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建立“无废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整合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数据,创新技术手段,打击固体废物偷埋偷倒、违规贮存等违法行为。通过共享信用评价数据与执法处罚等数据,加强对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的信用监督,促进企业加强自我约束。鼓励企业建立生产、安全、环保、设备、视频监控等运营系统,与政府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鼓励收集、利用、处置企业使用智能收集转运APP,优化运输路径,提升收集效率,降低收集运输成本,形成“互联网+服务+监管”的创新管理模式。(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践行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效。组织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以节约型机关、绿色采购、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快递网点(分拨中心)、“无废”景区等为抓手,大力倡导“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泰兴“无废城市”的新局面。在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事业、企业食堂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餐饮服务单位推进科学降解塑料污染,商超推行付费塑料袋,农贸市场推行可降解塑料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过度包装、随意包装专项治理。积极发展共享经济,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有效降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率,对塑料袋生产企业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的应用,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完善寄递企业管理规范,开展过度包装、随意包装专项治理,推广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推进绿色外卖包装试点,到2025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90%以上。(发改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政府政策引领,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13.优化发展环境,吸引产业集聚。打造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园区设备共享,建立产业系统“生态链”,形成产业共生网络,促进园区及整个区域可持续发展。鼓励无废企业建设,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建设“无废城市”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推进技术应用、产品开发和治理方案、技术规范的制定。引进国际先进设备,利用智能制造技术和物联网运营管理技术,打造一批一流的固废处置项目。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固废产业,创新和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创新驱动,形成泰兴特色。依托泰兴特色产业基础,探索产业固废处置路径,形成固体废物治理模式,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在化工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创建工作,探索危废“点对点”资源化利用;推行“绿岛”建设,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管理办法;打破“邻避效应”,建立固(危)废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做好关闭退出企业“两断三清”,落实各类废料、废物的规范化处理处置,有效管控风险。(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引入市场机制,优化政策支撑。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建立以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绩效为导向的奖惩制度。落实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制定我市碳达峰、碳减排方案,加强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落实碳排放许可管理。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补贴政策,落实重点行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引导多元化投入,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深化地方特色金融改革,探索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行泰兴市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城市运行稳定性
16.强化风险源头防范。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化工园区环境风险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管控。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危险废物监管,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标准化执法监管能力。完善网格化固体废物巡查机制,落实“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和分类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根据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依法严肃查处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局、检察院、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科学应对环境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提高重大舆情分析研判质量,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热点回应。将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形成线上线下同步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科学应对处置机制,推动舆情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2025年底前,推进我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网信办,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编制阶段
2023年6月底前,出台《泰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2023年8月底前,相关部门制定五大类固体废物“无废城市”专项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
全面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和考核。“无废城市”建设期间,每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年度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三)评估总结阶段
2025年10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评估,同步开展提升工作;12月中旬,形成总结报告,全面完成各项“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增设“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由主要相关业务部门派出专人实体化运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参照市级工作模式,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统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二)注重政策扶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按照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纳入市财政预算,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政策扶持力度,保障示范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区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三)抓好工作落实。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将其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通过党建引领,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到各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中,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各乡镇(街道)、园区建立各类“无废细胞”试点,持续开展全民广泛参与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一批综合示范基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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