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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28.5亿元!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2023/8/10 14: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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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关键词:环卫作业市场化清扫保洁管理垃圾收运管理
导读: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预算11877.53万元/年,特许经营期24年,运营期内总费用285060.72万元。
  2023年8月8日,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预算11877.53万元/年,特许经营期24年,运营期内总费用285060.72万元。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计划于2023年8月29日开标。
 
  公告显示,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运营服务内容涉及清扫保洁;市政设施保洁、维护;生活垃圾清运;转运站运营维护;公厕(含旱厕)管护;冬季除雪;应急保障服务等七大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投资、购置、更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垃圾收集容器站点、作业车辆设备、智慧化管理系统,建设特许经营范围内的转运站、公厕及“多网融合”体系。
 
  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0-02094
 
  项目名称: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8,775,300.00
 
  最高限价(元):118,775,3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运营服务内容
 
  (1)清扫保洁
 
  道路清扫保洁负责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域,道路总长566千米,道路清扫保洁面积929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面积为275万平方米、二级道路295万平方米、三级道路136万平方米、街巷路223万平米。道路清扫保洁涵盖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两侧布设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等清扫保洁、道路路面洒水降尘以及污染清洗等。
 
  绿化带捡拾:主要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道路两侧绿化带,绿化广场等白色垃圾捡拾保洁。绿化带捡拾面积238万平方米。
 
  (2)市政设施保洁、维护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市政设施擦拭、保洁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垃圾桶、护栏、垃圾箱体、电杆、街景小品、道路标志牌等的擦拭、清掏工作;地面、立面的小广告清理。
 
  (3)生活垃圾清运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转运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暴露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收集、转运,部分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自行运到垃圾转运站,再通过垃圾转运站转运至千金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建设完成运营时);部分垃圾通过压缩车直接清运至千金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建设完成运营时),生活垃圾量每天约为650吨。
 
  (4)转运站运营维护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现有15座垃圾转运站,将垃圾在转运站压缩后,运至千金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建设完成运营时)。服务内容包括:转运站设备维保、卫生保洁、消杀、垃圾压缩等。转运站明细见表3-5。
 
  (5)公厕(含旱厕)管护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69座水厕及旱厕的运营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清扫保洁、维护管理、粪便清掏清运等。公厕明细见表3-6。
 
  (6)冬季除雪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纳入市场化运维道路的除雪、运雪工作。
 
  (7)应急保障服务
 
  负责做好市、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突发应急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投资、购置、更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垃圾收集容器站点、作业车辆设备、智慧化管理系统,建设特许经营范围内的转运站、公厕及“多网融合”体系。
 
  (1)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
 
  本项目现有15座垃圾转运站,近期对本溪市2座地坑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12座露天转运站进行升级建设,包括转运站设备和建筑物(升级改造方案由中标供应商进行设计,报采购人审批后实施)。
 
  除上述运行的15个转运站外,政府新增的预建设转运站或已建预计运营转运站,可根据新增转运站预估建设费用、运营维护费用等与中标供应商结算新增运行费用。
 
  转运站升级完成后,可大幅提升垃圾转运站内卫生管理能力,实现“垃圾不外露,沿途不渗漏”,切实改善转运站周边企业及过往市民的生活环境,符合环保要求。
 
  (2)公厕升级改造
 
  本项目现有69座水厕,近期对14座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室内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方案由中标供应商进行设计,报采购人审批后实施)。
 
  除上述69座水厕运行维护,14座公厕升级改造外,政府新增的预建设公厕或已建预运营公厕,可根据新增公厕的建设费用、运营维护费用等与中标供应商结算新增运行费用。
 
  14座公厕升级改造原则,首先外立面改造参考周边公共设施的色调、样式、风格,与周边公共设施形成统一性;其次对公厕原有主体重新布局,改善外观,同时大幅加大采光、通风效果;再次升级改造公厕给排水、暖气管道等;再次采用新型排烟管、净化管、净化技术对密闭公厕的空气进行有效净化;最后采用结实耐用的材料。
 
  (3)“多网融合”体系建设
 
  建设环卫清运网络、垃圾分类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的“多网融合”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本项目需建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分拣、处置的“多网融合”体系,包括回收服务点、转运站、分拣中心、大数据监管系统和居民用APP、分类收运车辆等,初步预估建设14个垃圾回收转运站,200个回收服务点,1处绿色分拣中心。
 
  ① 回收服务点
 
  在居住区、公共场所或商业广场等专门设立服务回收点,具备垃圾分类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功能,是再生资源(生活端)回收、分类、存储、中转的回收场所,包括固定、流动两大类。
 
  ② 转运站
 
  对市、区、街道区域范围内的生活端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回收、存储,并具备分选、打包、转运等功能的回收场所。
 
  ③ 绿色综合智能化分拣中心
 
  对回收体系聚集的再生资源进行人工或智能化、机械化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储存等专业化和规模化初加工,为利用企业提供合格再生原料的场所。分拣中心内具有大件垃圾拆解点、有害垃圾贮存点、可回收物贮存点。
 
  ④ 大数据监管系统和居民用APP
 
  创建大数据智能管理中心,对居民信息和垃圾回收工作进行大数据管理,实现各分类区域生活垃圾投放数据及分类参与情况的实时动态反馈,包括且不限于垃圾回收量数据、垃圾处置去向数据、积分兑换数据等的实时监控。
 
  ⑤ 分类收运车辆
 
  配置可回收物收运车辆、有害垃圾收运车辆、大件垃圾收运车辆,要统一车辆涂装,明确标志标识,保障居民小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时收运、流动回收。
 
  (4)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
 
  近期建设一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初步拟定在文化广场,最终实施地点由中标单位报市住建局最终审批确认),包括1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园,1个有害垃圾暂存点,1座大件垃圾综合处置设施,1座厨余垃圾分布式就地处置设施。
 
  (5)智慧化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一套环卫智慧化管理系统,对本项目作业、监管施行智慧化管理。智慧化管理系统具有基础信息、质量管理、清扫保洁管理、垃圾收运管理、公厕管理、转运站管理等功能,可实现对人、车、物的线上实时监控、调度,对环卫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环卫车辆设备
 
  具体建设规模如下表所示: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24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原标题:预算28.5亿元!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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