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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2023/8/17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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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噪声污染防治噪声监测
导读: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5个噪声污染防治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1+7+4”为总体工作思路,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5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5个噪声污染防治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四川建设的有序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但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声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以“1+7+4”为总体工作思路,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锚定一个目标。《实施方案》旨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二是聚焦七大任务。《实施方案》围绕健全制度体系、优化规划布局、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提升监测监督能力7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32项具体行动措施。
 
  三是强化四个保障。《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奖惩、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力度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实施方案》突出特点
 
  《实施方案》经生态环境厅、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噪声污染防治主要职能部门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多次对接交流,多次正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充分吸纳了各方积极有效的意见建议,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夯实基础。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系统性治理能力不足。因此《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完善,首要体现的就是要夯实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通过摸清底数、优化规划布局、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提升监测监督能力等,逐步建立和健全噪声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体系,为持续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科学施策。噪声污染防治涉及源类众多,管控难度较大,《实施方案》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强化源头、过程、末端管控,强调“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工作思路,通过树立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施工工地分级分类、建设宁静小区等方式强化正面引导,共建和谐生活氛围。明确重点噪声源的管控措施,针对重点工业企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细化要求,针对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优化举措,逐步提升噪声污染治理水平。
 
  三是突出依法治噪。《噪声法》是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噪声法》的重要省级配套文件,在准确把握法律新规定新制度新任务的基础上,要求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依法查处噪声违法行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加强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四方责任,通过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强调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四、抓好《实施方案》实施落地
 
  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噪声法》,以《实施方案》为抓手,共同推进《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噪声监管责任,制定本领域噪声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实施一批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噪声污染防治合力。
 
  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制定考核要求。对未完成考核目标、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目标的地区,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实施约谈,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约谈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鼓励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表扬。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及监测领域科研资金投入,支持噪声与振动控制科学研究。探索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噪声溯源、设施设备研究,提高噪声投诉处理效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研究。大力培养噪声与振动领域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前瞻性研究。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成效评估。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噪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科普知识及居民日常行为准则等宣传,加大噪声违法曝光力度。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厂、进工地,引导群众在公共场所、邻里之间保持安静生活习惯。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原标题:《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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