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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3/8/26 8: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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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生态环境
关键词:VOCs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导读:2022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在总结“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着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10个标志性战役。
  2023年8月2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全文实录如下: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我厅新闻发布会现场。首先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盯年度重点目标任务,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今天,我们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座的是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喜先生,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宋予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凤智先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汪巡先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和昆先生,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潘文斌先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先生。
 
  今天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有关厅局的部门负责人以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一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喜介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喜先生作介绍。有请!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天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云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有关进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高位推动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总结“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着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10个标志性战役。省委、省政府多次研究部署,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相关工作作出系统安排。
 
  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健全完善会议、督察、受理交办、整改追责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分解,组织各牵头部门编制印发了10个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的要求,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提出任务和措施清单,进一步把工作谋深谋细、抓紧抓实,确保各标志性战役有抓手、能落地。2022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盯年度重点目标任务,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精准治污,强化源头管控,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组织开展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持“以日保月,以月保年”,强化精准化监测,加强预测预报、督促指导,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22年完成5台燃煤发电机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开展2717家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着力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力度,今年上半年共注销淘汰28451辆,较上年同期增加48.4%;加强机动车检验、黑烟车遥感监测和机动车排放监管信息共享,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90%以上,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百日行动”,上半年共检查建筑工地2089个,发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3298起,推动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扬尘治理成效明显,扬尘污染问题举报数量明显下降。
 
  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着力“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深入推进“湖泊革命”,严格“两线三区”管控,全面落实“三治一改善”治湖要求,深入实施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不断巩固改善九大高原湖泊水质。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长江“三磷”整治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珠江流域总磷超标治理,协同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完成赤水河流域72个重点村落农村污水治理、17座小水电站拆除后生态修复,以及684万吨历史遗留矿渣整治,赤水河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全力打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与劣Ⅴ类断面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召开全省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现场会,推动州(市)制定脱劣攻坚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有力推进劣Ⅴ类断面“清零”集中攻坚。加快补齐“两污”治理短板,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今年开工新建及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6座,完成排水管网新建改造1232.2公里,1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运行。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以整县推进为主要路径,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印发相关技术指南,探索建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带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和粪污处置,持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防治,累计完成302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多措并举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措施,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69%。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四是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拓展COP15第一阶段会议成果,全力配合国家执委办成功举办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主席团会议、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开展高黎贡山生态状况动态评估、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和问题排查整治。积极推动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等国家公园创建,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3%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持续抓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以城镇、社区、乡村等为重点,大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完成营造林430万亩、退耕还林8.3万亩,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均位居全国前列。
 
  五是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以水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绿色能源成为第一支柱产业,2022年全省绿色能源装机突破9500万千瓦,绿色发电量占比、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均位居全国前列,绿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提升。印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1+N”政策体系逐步构建。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建立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有力支撑。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4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推进17个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累计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7个。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我省9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3年1—7月,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2.6%,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国控劣Ⅴ类断面由去年同期的4个减少为2个,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0%,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明显,截至6月底,累计完成557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42%,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牟定模式”为全省树立了典范。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作为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城市之一,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2022年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为93.96%,同比上升1.96个百分点,连续五年上升。
 
  虽然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尚不稳固。还有不少短板和弱项,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压力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难度大,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任务重等。我们将积极行动起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紧盯目标任务,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取得实效。坚持目标导向,围绕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年度目标倒排工期,一项一项抓好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及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组织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推动九大高原湖泊和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综合治理。全力打好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攻坚战,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大力推进“两污”治理,加快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建设乡镇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控,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四是树牢底线思维,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深化拓展COP15会议成果,争取生物多样性国际论坛落地云南。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进国家公园创建,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抓实以高黎贡山为重点的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不断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防控体系,切实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五是绿色低碳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施绿色能源强省行动,持续扩大绿色能源领先优势,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健全完善全省双碳“1+N”政策落实体系,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优化。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持续推进绿美云南建设,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绿色发展高地。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李国墅
 
  谢谢王天喜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记者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请问我省在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中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及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 宋予
 
  感谢记者的提问。三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坚决扛起赤水河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以实施“双十”工程为抓手,推进赤水河流域(云南段)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印发了《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十四五”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二是印发年度任务清单。制定印发了2022年、2023年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新建10项、巩固提升10项的“双十”工程,以项目清单化逐年落实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任务。
 
  (二)精准推进截污治水。一是开展“两污”治理行动。流域内17个乡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建成县乡污水处理厂18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09个;建成垃圾发电厂1个、垃圾转运站5个、垃圾热解站14个,行政村垃圾收运体系50个。二是整治入河排污口。采取封堵消除、截污纳管、严格管控等方式,对需开展整治的88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已完成整治73个。三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建成农业“四控”示范点6个、大型沼气池2座、有机肥厂及粪污收集处理中心2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1个;关闭18个养殖场、提级改造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8个;全流域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四是实施厕所革命。累计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18.86万座、自然村卫生公厕452座,2023年完成流域内新改建卫生户厕3025座、公厕19座。
 
  (三)持续强化生态修复。一是严格落实“十年禁渔”计划。侦破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完善河湖警长制,在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设置22名五级警长,省、州、县、乡四级警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二是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拆除17座小水电站并对厂址进行生态修复;关闭砂石料厂116座,完成2661亩占损土地面积的修复治理;关闭煤矿23座,修复209个历史遗留矿山,完成684万吨历史遗留磺渣矿渣整治,对保留的8座煤矿和11座非煤矿山建立“一矿一策”台账。三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20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63.9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77万亩、河道防护林带502.54公里;村庄绿化37.6万株、退化林修复1.85万亩、退耕还林还草31.5万亩。
 
  (四)有序推进绿色发展。一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16件县域旅游品牌和特色餐饮品牌已获商标注册证书、5件县域地方农特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获得国家商标局受理,11个“扎西红韵”公用品牌集体商标已获国家商标局受理;镇雄县建成投产5个方竹产业加工厂、威信县水田花海田园峡谷生态旅游项目已投入营业。二是建立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云南与贵州、四川两省签署了第二轮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出资比例和分配比例保持不变,补偿资金规模由每年2亿元提高至3亿元,补偿年限延长至5年,补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扛牢“源头责任”,不断推进赤水河流域(云南段)高质量发展。谢谢。
 
  云南法制报记者
 
  省农业农村部门是怎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 潘文斌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聚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膜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坚持统筹推进,突出目标责任抓治理。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牵头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会商协调、信息报送、督促指导、调度通报、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方案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出台《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云南省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度通报机制》等文件,建立了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两个工作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深化作风效能革命,强化精准指导服务。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以“四不两直”方式为主,深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22年以来,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了“九湖”、玉溪“三湖”现场推进会、“九湖”流域“一调两减”现场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滇池沿岸违规问题整改等会议,与流域相关州(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研究有关工作。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开展现场督导,实地查看种植结构调整、农药化肥减量、畜禽养殖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进展情况,现场与农户、村委会、街道进行深入对接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对策措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突出主要环节抓治理
 
  一是着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2年,全省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示范6.1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5.8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6.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12.65万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2.02万亩,开展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等农药减量技术培训1974场次、15.9万人次,从源头规范农药化肥生产经营秩序。2017-2022年,全省农用复合肥使用量(折纯)占化肥使用量由27.17%提高至29.25%,单质肥使用量占比由74.94%减少至70.75%,化肥施用结构进一步优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连续稳定在90%以上,基本与全国保持一致。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由2017年的27.5%提升至2022年的51.83%,提高24.3个百分点,基本与全国保持同步。生物农药由1609.87吨提高至4906.30吨,增长205%。
 
  二是着力推进畜禽养殖管理。全省划定畜禽禁养区4968片、面积5.29万平方公里,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608家,在6个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粪肥还田示范12万亩,带动全省还田1.6亿吨以上。建立禁养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禁养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高于全国4个百分点,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
 
  三是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34个,养殖设施配套提升项目3685个;建立完善秸秆资源台账,推进12个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全省46个县(市、区)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在54个县(市、区)开展肥料农药包装物回收示范县建设。
 
  四是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改建卫生公厕6.06万座、村委会所在地卫生公厕实现全覆盖;改建农村卫生户厕530万座,覆盖率为65.38%、较2018年提高40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2018年的31个百分点缩小到7.6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共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4.48万座,常住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1098座,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43.14%和36.36%。
 
  五是着力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以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为基础,落实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创建等措施,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2022年,改造高标准池塘28790亩,推荐认定“五大行动”骨干基地17个。
 
  (三)强化典型示范,探索治污长效机制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意见》《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属地政府印发“十四五”《种植业结构调整方案》《化学农药减量方案》《化肥减量方案》,统筹推进重点措施落实。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为重点,因湖施策,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示范带动全省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滇池流域,环湖路临湖一侧10685亩蔬菜花卉全部退出,在晋宁区和滇池度假区建设800亩花卉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完成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积极探索一条既保护滇池又保障群众生计、既调整种植结构又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的路子。阳宗海流域,加强1.08万亩坝区土地管控利用,引入主体建设玉米制种和绿色烟叶生产基地。洱海流域,依托张福锁院士团队开展面源污染负荷、绿色种植模式研究,推广30万亩绿色有机种植。异龙湖流域,推进规模化“零化肥、零化学农药、零激素”“三零”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引入现代精准有机农业种植技术。抚仙湖流域,持续巩固5.8万亩流转土地休耕轮作成果,发展绿色烟叶等生态农业。星云湖流域,印发《星云湖东西大河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建设方案》,结合申报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动试点建设进度,探索建立防污治污监测体系。杞麓湖流域,建设1900亩节水农业示范区,推广喷灌、滴灌节水技术。程海流域,建设智能配肥服务中心,农企合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泸沽湖流域,加强与四川省协作,协调处置两省边界涉农污染。2022年,“九湖”流域2022年化肥使用量(折纯量)6.18万吨,比2021年(6.48万吨)减少4.69%;化学农药使用量(商品量)1900.06吨,比2021年1929.51吨减少1.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8%、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17%,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3.5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近年来云南省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此次《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也明确了关于“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的任务目标和工程措施要求,请介绍一下云南省“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的推进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汪巡
 
  一、全省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全省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有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72座,处理能力506.8万吨/日,较“十三五”提高89.8万吨/日;运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80座,填埋能力1万吨/日;投运焚烧发电厂26座,处理能力1.88万吨/日,较“十三五”提高0.8万吨/日。现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5%,较2021年提升2.3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69.4%)4.4个百分点,略高于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省份。全省1179个非城关镇乡镇中,668个乡镇镇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57%;1034个乡镇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覆盖率为88%,分别较“十三五”提高17%和22%。
 
  二、主要做法成效
 
  “十四五”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省总河长会议精神,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云南省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高质量推进以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牛栏江、赤水河、黑惠江流域为重点的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工程,加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既有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组织专家对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运行考核及无害化处理评定,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规范运行,完善管理台账,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技能培训,健全长效机制。二是加快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施工黄金期,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各项工程达到建设时序进度。以昆明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有偿使用费价机制建立和保山市昌宁县推动供排水一体化为试点,探索挖掘市政基础设施市场潜力,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融资推动项目建设,解决融资难点,形成可复制经验。三是污水垃圾处理运营。以“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面对面听民声、心连心解民忧、实打实惠民生,紧紧围绕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大力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目前,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5%,新增改造污水管网4239公里,超前完成《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有关目标任务进展。
 
  三、经验启示
 
  (一)在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关系十四亿多中国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只有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以改善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为核心,把推动“两污治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绿美云南建设的重点任务,才能以最坚定的决心和最有力的举措推动“两污治理”实施,真正打好碧水保卫战,为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添砖加瓦。
 
  (二)在城镇规划建设工作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全省城市建设管理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发展,人民群众的期盼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实施“两污治理”中,我们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主动做好集中民智、尊重民意工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必须坚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注重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更是新时代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原则。在推动“两污治理”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将调查研究贯穿于全过程,把解决各类工作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推动工作进展的突破口,真正做到在深入调研中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找准污水垃圾治理问题症结,为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和运行考核、优化运营管理,以及进一步推行“谁污染、谁付费”模式等举措提供了保障。实践证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离不开调查研究,只有真正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才能真正了解群众需求,才能摸清问题,提出的方案才会符合实际,为不断破解矛盾瓶颈、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和依据。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持续做好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云南省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及九湖、六大水系(牛栏江、赤水河、黑惠江)流域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继续实施新建污水管网、老旧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省份水务改革经验,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部门,研究推进全省“供排一体、厂网一体、城乡一体、建管一体”系统治污体系,提升截污治污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
 
  谢谢大家!
 
  人民网记者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是水利部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动全省河湖面貌明显持续改善的关键举措,立足云南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请问省水利厅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包崇国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云南省水利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摆在首位,强化河湖长制,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基础,持续提升空间管控能力。
 
  一是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完成3185条河流、44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累计划定长度15.56万千米,其中,水利普查名录内的2084条河流、30个湖泊管理范围已上“水利一张图”;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458座水库、25座水闸、148.26千米堤防工程完成划定。二是严抓九大高原湖泊空间管控。完成九大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从严管控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三是强化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印发实施《云南省六大水系干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0年)》,各州(市)、县(市、区)编制的规模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已同步实施。四是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把涉河建设项目受理、审查、许可关,2022年至今,省级共许可涉河建设项目9件。五是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动态监控,排查疑似侵占河湖管理范围的问题,极大提升了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能力。
 
  (二)攻坚克难,精准发力推进专项行动。
 
  一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自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10008件,清理整治销号9897件,销号率98.9%,其中:2018—2022年度“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二是加快推进水利部推送河湖遥感图斑核查认定问题整改。2021年以来水利部向云南省推送了2批累计4万个疑似河湖“四乱”、妨碍河道行洪问题遥感图斑已全部完成核查认定,全省认定“是问题”的图斑共5349个,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问题清理整治。三是坚决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结合图斑复核共自查发现认定碍洪问题534个,已完成整改513个,整改完成率99.8%,其中2022年度碍洪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四是强化河道采砂管理。组织全省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415起,没收非法砂石量6.23万吨。五是积极开展河湖库清漂专项行动。全省累计投入72万余人次,清理江河湖库渠1.3万余条(次),清理各类垃圾约56万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六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印发《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从2021年起连续4年,每年安排1亿元的财政奖补资金,对美丽河湖建设评定结果较好的州(市)进行奖补。七是全面部署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印发《云南省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编制完成《六大水系、牛栏江及赤水河健康评价报告》《九大高原湖泊健康评价报告》,全面推进州(市)级及以上河湖库渠健康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美丽河湖评定依据。
 
  (三)聚焦重点,全面协作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
 
  按照“两院三部”联合部署,锚定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的目标,全省全面推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至11月,紧盯重点领域和涉水案件多发区域,大干5个月,特别是重点针对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污水、垃圾、面源污染的线索,查水体、查排口、查河床、查河滩、查堤岸,加大对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内各类违规违建、非法排污、非法取水、乱倒垃圾等破坏水生态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省河长办已联合省公安厅对5个河道采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已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现有关违法犯罪线索并举报。
 
  (四)守正创新,探索多元河湖管理保护模式
 
  一是建立三级督察体系。省、州(市)、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同级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督察,定期对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开展专项督察。二是创新建立“河湖长+”协作机制。创新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校长”等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引入“企业河长”“民间河长”“学生河长”“巾帼河长”等,全民合力参与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三是深入推动“党建+”行动。将“党建服务阵地”建在河湖保护第一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强大合力。
 
  谢谢大家!
 
  中国环境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近几年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持续向好,特别是2022年我省全面启动劣Ⅴ类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实现水环境质量提升“脱劣”“清零”,请问目前取得的工作成效有哪些,下步工作将如何开展?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孙凤智
 
  近年来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向好的方向发展,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长期稳定100%达标,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但我省部分区域、小流域水污染问题也很突出。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22年我们全面启动实施劣Ⅴ类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把攻坚行动作为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场硬仗”来打,对2021年水质为劣Ⅴ类的国控省控断面实行清单管理、集中“清零”,对2022年起新增的劣Ⅴ类国控省控断面实行动态管理、动态“清零”。一是把工作机制建在实处。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厅分管领导、督察专员、巡视员牵头的日常工作专班、技术服务专班和督导检查专班,印发实施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与劣Ⅴ类断面水质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督导帮扶,压实属地责任。二是把督导帮扶干在实处。完善省级统筹督导、州市推动落实、多方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省级污染防治业务技术骨干深入一线现场帮扶,按照“一个断面一个实施方案”“一个断面一个工作专班”的要求,指导州(市)对每个断面逐一开展溯源监测分析,制定脱劣方案、组建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形成“同题共答、同频共振,条块结合、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三是把跟踪问效落在实处。建立并运用汇报约谈、水质通报、工作督办、公开曝光四项制度,及时发现并督促水质变差断面整改落实,提供技术帮扶指导,加密7个劣Ⅴ类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分析预警,编制报送清零攻坚水质监测日报、月报、水环境状况分析简报,加快推进劣Ⅴ类断面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通过攻坚,2022年劣Ⅴ类国控断面由7个(2022年一季度)减少为3个,省控由16个减少为10个。今年1—7月,劣Ⅴ类国控断面进一步减少为2个,长期劣Ⅴ类的大理“西洱河—四级坝”断面脱劣。以劣Ⅴ类断面“清零”集中攻坚为牵引,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好转,2022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1.6%、首次达到90%以上,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今年1—7月优良水体比例进一步提升为92.6%。
 
  但我们清醒地看到,云南的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任务艰巨复杂,杞麓湖、异龙湖脱劣难度很大,滇池、星云湖等湖泊藻华防控难度大,九大高原湖泊生态补水严重不足,流域健康水循环体系尚未构建;城镇“两污”建设短板突出,雨污不分、清污不分仍然普遍,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任务繁重,成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较大制约等。
 
  消除劣Ⅴ类水体、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是我们不懈的追求。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继续按照全省“3815”战略部署,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治理和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正确处理好重点攻坚与协同治理的关系,“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并重,深入实施重度污染水体治理等涉水标志性战役。以控源截污为重点,强化上下游、左右岸、湖内外的治理联动,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继续保持劣Ⅴ类断面 “清零”集中攻坚的力度,进一步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让更多“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美景重现!谢谢大家!
 
  云南政协报记者
 
  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 和昆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关系,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共开展了两轮,第一轮时间为2019—2020年;第二轮开始时间为2023年。
 
  (一)2019—2020年工作成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7号),省交通运输厅拟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形成全省协同推进工作合力,顺利实现攻坚战各项目标。2019—2020年,顺利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第一轮攻坚战4个目标和120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省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90%以上,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等6个州、市达92%以上,柴油货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二是全省车用柴油和尿素抽检合格率均达90%以上,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等6个州、市合格率达97%以上,违法销售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三是全省共注销淘汰53652辆国三排放柴油货车,共完成目标的178.84%。
 
  (二)2022年至今工作成效。2023年2月23日,根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交运输〔2023〕9号)和责任清单,指导全省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了6个具体目标和40项工作任务。从“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非道路移动源”“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柴油货车联合执法”等几个方面来推动攻坚战,强化公众参与,加强工作监督。
 
  一是持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71456辆;二是继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2022年铁路货运量为1.42亿吨,水路货运量为600万吨。积极组织开展瑞和锦程跨境智慧物流多式联运、“云花出滇”全程冷链多式联运、水富港多式联运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行中老铁路“澜湄快线”品牌列车,打造北部湾多式联运普快班列品牌。三是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船舶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切实提高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占接收单比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上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占接收量比例从62.5%全部提升为100%。完成水富港、思茅港及景洪港码头岸电设施提升改造和大理洱海、滇池草海完成4艘596客位新能源船舶更新建造。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按照全省“3815”战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将从传统的车油末端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逐步形成车油治理、联合监管、运输结构调整等多措并举的“车、油、路”综合治理模式,系统化促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更好成绩。
 
  李国墅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详尽的介绍和解答。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宣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记“国之大者”,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云南新贡献。
 
  希望媒体朋友们利用各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标题:图文实录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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