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公布(截至9月30日)

2023/10/21 10:25:36
17169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关键词:污染源监测气体检测气体监测
导读:本期更新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名单。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中,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名单如下: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3年9月30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3年9月30日)

下一篇:《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正式实施,先研究后立项的工作模式初步确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