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政策解读|《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

2023/10/27 8:32:47
14169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导读:根据《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当地到2025年,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根据《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办〔202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出台背景
 
  7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办〔2023〕33号)后,市环委办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结合省方案明确的任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两次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区意见,形成了《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在重点任务上,除了抓好省定的十大行动24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和“面源污染防治提升行动”两个大的行动。增加了8个重点任务,形成了十二大行动32项重点任务。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阳。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4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8%;8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安阳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共12大行动32项重点工作。
 
  一是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1项)。明确我市退出后十目标和制定提升进位行动方案。
 
  二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3项)。加快钢铁行业整合升级,亚新、沙钢、凤宝3家钢铁企业按照A级企业标准进行环评、设计和建设;加快钢铁落后产能淘汰,2024年底,完成淘汰任务;推进钢铁深度治理,对轧钢加热炉实施治理。
 
  三是移动源减排行动(2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25年前,城市建成区内的载货汽车(含商砼车、物流车、渣土车)等全部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加快工矿企业、机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市公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10个百分点,火电、钢铁、化工、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四是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2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6%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70万千瓦以上。优化煤电项目布局。
 
  五是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4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钢铁、水泥、焦化超级排放改造。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协商减排”。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现有化工园区制定“一园一策”绿色化升级改造方案。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
 
  六是面源污染防治提升行动(7项)。加强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实现城区修复、养护施工项目“动态清零”;实现重点区域内零散工地清零。加强高值热点问题溯源整改;持续开展禁燃、禁烧和禁放工作。
 
  七是黑臭水体消除行动(2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成效,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力争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八是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3项)。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到2025年建成8条省级、市级、县级美丽河湖。 加强重点河湖保护治理。到2025年,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推进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到2025年,完成7095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九是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1项)。加强南水北调水环境保护。到2025年,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十是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项)。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率达到55%以上,统防统治率4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十一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2项)。强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等反馈问题整改。
 
  十二是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3项)。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2023年,实现市域内六因子全覆盖;提升监督执法能力,2025年年底前县级执法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专班推进。二是夯实工作责任。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原标题:《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热门评论

上一篇: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印发

下一篇:《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