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约10亿!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公开招
- 2023/11/17 14: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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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广西•贵港)
- 关键词: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工程
2023年11月17日,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Ⅰ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委托运营(O&M)发布招标控制价公告。
公告显示,(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9834.57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139.57万元;设计费为1628.0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7066.95万元。
(2)委托运营服务费:①供水工程委托运营服务费≤居民生活用水单价*35%*出水量;②污水处理工程委托运营服务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单价*75%*污水处理量。③乡镇垃圾清运委托运营服务费/年≤每年桂平市财政预算的26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服务费扣减当年乡镇垃圾清运设施工程贷款本息后的余额*100%。
据获悉,该项目于11月3日公开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运营期限为20年。
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一期)Ⅰ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委托运营(O&M)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Ⅰ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委托运营(O&M)(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浔发改投资〔2023〕115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融资及申请专项债、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桂平市各个乡镇
建设规模:
(1)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新建1座乡镇水厂,盘活现有29个乡镇水厂并进行智能化改造,对其中5座乡镇水厂进行提升改造扩容、改造水源、净化水源、自动化管理监控等;对有条件进行连片供水的村屯敷设乡镇水厂至各供水村屯的输配水管网进行并网扩网,新增和更换管网374千米;对暂未能进行连片供水的104个村屯的供水工程进行水质提升改造。
(2)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新建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19个村屯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
(3)乡镇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工程:改建乡镇垃圾转运站22个,购置一批垃圾转运、消杀冲洗设备;运营服务桂平市各乡镇垃圾清运等。
(4)佛荔千亩花田休闲基地建设工程:利用佛荔村山水田花等优质自然资源,实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打造成为集“休闲观光、农事体验”为一体的“花田生态休闲基地”。
本工程采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委托运营(EPC+O&M)的方式。
本项目概算价:130743.13万元。
计划工期:1)建设期为1096天(日历天);2)委托运营期限为20年(具体委托运营年限计算以项目委托运营合同为准);
2.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工程测绘、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和委托运营内容招标,其中:①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绘、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及施工期间提供现场技术服务;②采购:包含设计范围设备、材料等的采购。③施工:工程预算编制,包含但不限于经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包含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④委托运营:包括原桂平市18个水管单位管辖的29个水厂等存量资产、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和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新建、改扩建的水厂、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维护;桂平市26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服务。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8002851003479001001,标段(包)名称: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一期)Ⅰ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委托运营(O&M)。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对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备注:1、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对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4)委托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运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排水专业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项目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勘察任务方提供):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勘察专业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3业绩要求: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委托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或委托运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或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对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信息以“桂建云”或原件扫描件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11月3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设备采购)10%,预付勘察设计费的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广西•贵港)(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原国会大厦)]。
9.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5-3372206
10.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县府街289号(机关招待所内)
邮编:537200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5-339995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贵港碧桂园小区
邮编:537100
联系人:覃婷雪
电话:17758555201
原标题:招标控制价约10亿!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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