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3/11/22 10:15:19
31458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关键词:污水处理净水城镇污水
导读:《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目标是到规划期末,全面实现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11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示了《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包河区(不含巢湖水面)和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规划城镇集中连片建设的区域,总面积 1003.6 平方公里。本轮规划的目标是到规划期末,全面实现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 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本规划预测涵盖服务范围内2035 年污水总量为 574.8万立方米/天,为满足处理污水的需求,将规划30座污水处理厂,并按 665.5 万立方米/天处理规模对污水设施用地预控。同时依据地形地势,结合污水厂出水受纳水体,规划9个大系统,分别是南淝河系统、板桥河系统、二十埠河系统、十五里河系统、派河系统、店埠河系统、蒋口河、丰乐河和其他系统。其中,南淝河系统至 2035 年规划 6 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大科学装置中心净水厂、望塘污水处理厂、清溪净水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和龙塘污水处理厂。
 
  详情见附件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合肥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pdf.pdf

上一篇:《洛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

下一篇:12月20日起实施!浙江台州将至少建设公共充电桩10000根,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