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环境产业分析简报!
- 2023/12/5 9: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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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全联环境商会
- 关键词:环境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固废回收
环境商会11月产业分析简报
2023年11月
再生纤维工业化量产和高值化再利用
国内再生涤纶制造行业以小型企业为主,行业集中度低,且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同质化严重,产业对价格波动敏感性较高。产业存在一些不正当的竞争现象,如价格战、模仿战、专利侵权、商标侵权、企业名称侵权等。
企业发展重点:开展废弃PET资源回收-再生成品制备的全生命周期分析,建立原材料筛选模式,优化能源管理,原材料再生价值和碳排放的配置,开发高附加值的差别化和功能性纤维。加大对复合功能性纤维产品研发和包装行业产品的利用开发,促进高品质的循环再利用纤维在纺织服装、家装家纺、包装材料等行业领域的应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补贴情况
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升级导致废弃电子废弃物产量激增。全国每年生产大量的电器电子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 年彩色电视机产量为19578.26 万台,电冰箱产量为8664.43 万台,洗衣机产量为9106.32 万台,空调产量22247.34 万台,微型计算机产量43418.16 万台,吸排油烟机产量 3970.66 万台。电子产品保有量基数大,近年已进入淘汰高峰期,预计2023年有超过两亿台家电报废,且历年累积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也在急剧增长。
废弃电器电子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环境危害性极强,野蛮拆解、掩埋焚烧等不安全拆解处置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产生严重后果,且含有大量的贵金属、稀有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具有极大的回收再利用价值。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包装材料、电器电子设备、汽车等领域通过相关立法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欧盟关于废旧电子电器设备(WEEE)法规(2012/19/EU),规定2019年65%已售出电子电器设备得到回收,或者85%的废旧电子电器设备得到回收,有效地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并带动了产业的增长。
大力推动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利用,推动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是实现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提出,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
《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号),具体举措包括实施好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政策,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
为规范全国废电器回收处理处置,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早在2009年,国务院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了目录制度、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规划制度、资格许可制度及处理基金制度。
在政策制度设计方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提出建立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确定了生产者的回收义务,垫定了政策实施的上位法基础。针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14 种电器电子产品管理,已经贯穿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流通、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的全生命周期。
在污染控制方面,生态环境部出台了系列办法、规章、指南和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国家持续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回收量增长迅速,按照《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3〕572号),相关部门已启动了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针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四类家用电器,进一步加强回收产品流向管控,海尔、格力、TCL、美的、长虹、海信、志高、新飞等数家企业参与申报废旧家电目标回收总量超过2000万台。
在资金支持保障方面,国家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从资金来源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于2012年起执行。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应缴纳的基金,由税务局负责征收,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缴纳的基金,由海关负责征收。地方政府按数量定额征收的资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补贴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基金制度对于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消费再利用体系循环发挥重要作用。2012年至2021年间,国家累计发放近250亿元废电器处理基金用于补贴处理企业,2022年全国91家企业共获得基金补贴约186329万元,污染防控效果显著,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数量大幅增长,铜、铝、铁、塑料等资源产出率稳步提升。
截至2022年底,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已处理约7.7亿台废电器,有效引导电子废物从个体商贩回收进入正规处理企业处理,抑制了个体非法拆解的环境隐患出现。废电器回收处理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012年至2021年,处理企业生产能力由0.46亿台/年增长至1.72亿台/年,年实际处理量由1010万台增长至8785万台。
从区域分布来看,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处理数量和从业企业数量较大,华南地区处理数量相对偏低,东北、西南和西北地区基本维持稳定,东北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数量最小。
在资金支出层面,基金由财政部统一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基金发放需经过三级环保部门的严格审批并公示,参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国环规固体〔2019〕1号)执行。取得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企业可以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以报废家电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置成本为依据,其动态调整对于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再利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产生深远影响,将导致利润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再分配和再平衡。
补贴标准最初为电视机8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空气调节器35元/台。其后于2015年和2021年进行了二次调整,按照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各种电器电子产品普遍下调。由于基金收支不平衡,资金缺口巨大,出现了入不敷出、补贴滞后等现象。
基金征收定价为7~13元,而处理补贴定价为35~130元,征收占比补贴:电视机19%~22%、电冰箱14%,洗衣机16%~20%,电冰箱15%,空气调节器5%~8%,平均占比仅15%。此外,相关部门审核周期较长使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过于延迟滞后,企业需要垫付大量资金以弥补废旧电器电子采购费用缺口。
随着补贴标准下调,拆解企业能够负担的废弃电器电子回收价格也随之下降,拆解企业为控制成本必须压低废旧物资回收价格,打破了社会回收商和拆解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从基金设立以来的成效来看,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再利用行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呈现出规范化、集中化、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但由于拆解企业不掌握主导权导致议价能力弱,基金补贴的最大受益方是社会回收商。
虽然个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建立了回收渠道,但是大部分企业仍依赖社会个体户、“黄牛”等作为原料主要来源,呈现多元化离散型等特点,形成由个体商户、二手市场、维修商、生产商、销售商、处理企业、专门回收企业或平台、回收网点、 “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等组成的回收体系。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公告2014年第82号)要求,“确保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量达到年许可能力的20%以上”。后端拆解再利用企业申请基金补贴,则必须保证拆解量,对于废弃电子产品的需求量有刚性需求,使下游拆解企业议价能力较低,而上游社会回收商为维持以往利润水平,不愿将废旧物资低价输送至正规企业。跨省市远距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同地区具备资质的企业之间对于废旧物资的竞争更加激烈,废弃电器电子资源回收价格波动性较大,拆解和再利用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激增,产能利用率不足。
电器电子废弃物的非法拆解日益突出。拆解处理规范化直接影响再生资源利用率和环境污染控制,非法拆解的个人或企业没有管理成本、环境治理成本,无需缴纳税费,针对废旧物资可以提供更高的回收价格,导致很多社会回收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都流向了非法拆解渠道。
而且,近年大宗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铜、铝等拆解产物售价提高,很多回收商开始自行拆解,其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具有随意性,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害。比如废旧家电含有含铅玻璃、阻燃剂、PCB 等对环境和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非正规小作坊不配备专业拆解技术设备,易出现二次污染。
同时,正规拆解企业从社会回收商买来的废旧家电内高价值的金属已被拆走,基金补贴额度就不足以覆盖拆解企业和再利用企业的回收处置成本。从资源流通链条来看,掌控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流向和处理途径,导致有资质的拆解企业缺少议价话语权,大量再生资源无法进入无害化安全处理处置渠道。
在终端处理环节,拆解过程产生的危废需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而区域内危废企业少又挤压了拆解收益。从产业链条分析,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再利用/资源化企业——危废处理企业还未实现利益分配均衡水平,废旧资源产业链的回收——规范拆解——再生利用/资源化——危废处理没有实现物质流的总量平衡,非法私拆和个体私拆情况依然严重。
企业应加快完善产业链相关业务和提升综合回收再利用能力,从单一拆解向再制造和资源化转型,深入挖掘可利用资源种类,处理类型从“四机一脑”向全品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扩展,研发拆解成本低、耗时少的拆解工艺及设备,高值化利用技术等,尽早建立适应完全市场化运营的产业发展方式,建立起回收责任、拆解处理责任的分担、转移等机制。
2022年《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明确了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六大重点方向和领域,提出“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为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向正规有资质处理企业,发挥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调节作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出建议如下:一是改革废电器处理基金制度,增加资金来源补齐基金缺口,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从回收到再利用循环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稳定运转,激发企业参与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的积极性。二是基金补贴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再生资源产业链上的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和再利用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等因素,完善动态补贴机制,平衡好补贴标准与企业处理成本的差异。减少扶持力度应控制节奏,设有缓冲期以系统性消减对于产业稳定发展和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三是严厉打击私拆等无资质企业拆解行为,完善经济惩罚措施。理顺市场经济下价格的传导机制和利益链平衡,推动废旧电器电子设备规范化处理水平,降低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四是探索消费者押金退款政策,进一步延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
原标题:环境商会|2023年11月环境产业分析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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