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团体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征求意见

2023/12/7 10:06:07
13261
来源: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关键词:碳核算碳减排餐厨垃圾处理
导读:近日,团体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和报告内容的相关要求。
  12月4日,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以下简称《标准》)进行意见征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该《标准》由中城环境等单位编制,《标准》 规定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和报告内容的相关要求,以及温室气体核算中关键参数的推荐值、活动数据的监测要求,为相关单位核算厌氧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提供依据。欢迎各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下面是原文↓
 
  关于对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2022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七批)>的通知》(中环标[2022]43号)要求,由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对该标准进行意见征询。请各单位提出需要修改、增补的意见,并于2024年2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给编制组,编制组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完成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  系  人:张曼、史波芬
 
  电       话:18513889816、13331060913
 
  邮       箱:969607283@qq.com、249123024@qq.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6号(邮编:100120)
 
  附件: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有机垃圾处理厂》(征求意见稿).pdf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有机垃圾处理厂》(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docx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市政污泥热干化成型制备固体回收燃料技术指南》团标参编单位正在征集中!

下一篇:注意!12月起这些环保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