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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污水处理站16座!云南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2023/12/8 1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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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
导读:云南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本项目总投资22201.11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约16598.10万元。
  2023年12月7日,云南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本项目总投资22201.11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约16598.10万元。
 
  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由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投资环〔2023〕530号)批准建设。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在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按照远期规划进行设计远期总处理规模27400m3/d,本次实施近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站16座,处理规模5950m3/d,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配套建设DN300~DN600污水收集主管33373米,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管理用房、污水接户管、进行路面开挖恢复等。
 
  2.3项目地点:位于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区(东山乡、马塘镇、德厚镇、古木镇、薄竹镇、坝心乡、喜古乡、红甸乡、秉烈乡、柳井乡、追栗街镇、平坝镇、新街乡、小街镇)。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2201.11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约16598.10万元(最终以本项目实际投入并经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2.5招标范围: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审核通过的各子项目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工程,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6计划工期:①4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②施工期:365日历天。最终工期以项目具备启动条件,双方实际约定为准。
 
  2.7 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②工程施工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规范及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③工程设备部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9-2021或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3.4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在有效期内。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5企业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或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获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进行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5.1网上远程解密:远程解密须由牵头方完成,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CA证书加密的文件,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CA证书登录,在招标人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拔出企业CA证书插入法定代表人CA证书后再进行解密文件。详见附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备注:如投标人为远程解密;请报名后认真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如投标人未在发出即时消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6.1.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6.1.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6.1.3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6.3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收取投标保证金比例: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本项目保证金金额:约80万元。现执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法规〔2023〕3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降幅:约87.5%,金额:100000.00元。
 
  6.3.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户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0886;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
 
  6.3.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携带保函到中心提交保函给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确认后给投标人出具确认回执。
 
  6.3.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6.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6.4.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6.4.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6.4.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6.4.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4.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4.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4.7特别说明
 
  (1)各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确认并打印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并将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显示响应保证金未绑定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系统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的情况除外),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2)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3)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④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⑤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5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文山市西正街88号
 
  联系人:姚远
 
  电话:0876-212994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
 
  联系人:张莉 冯云
 
  电话:0871-63181513
 
  监督单位: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76-2181079
 
  原标题:新建污水处理站16座!云南文山市14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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