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海洋环境保护法》宣贯浙环报告会
- 2023/12/23 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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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污染防治
今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海环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了法律基础,为实现“十四五”和中长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对于加强海洋强国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修订后的《海环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亮点纷呈,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管用的举措。
报告会上,陈虹研究员对《海环法》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订思路、修订原则、修订重点等作了系统介绍和深入阐述,对明晰部门职责、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生态保护、防治陆源污染、构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制度、加强涉海工程污染防治和海洋倾废管理、管控放射性废水废物排放、加大惩戒力度等方面作了重点解读。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务操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掌握新修订《海环法》精髓要义、推动法定职责落实提供了有力指导。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认真聆听了本次报告会,通过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充分认识了新修订《海环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了海洋环境保护的新制度、新部署、新要求。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新修订《海环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对新修订《海环法》的宣传普及,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海洋、爱护海洋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海环法》,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积极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真正将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效,积极助推海洋强省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报告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浙江海事局、浙江海警局、省治水办,沿海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近千人参加此次报告会。
原标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海洋环境保护法》宣贯浙环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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