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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丨《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3/12/29 1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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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碳达峰再生资源
导读:《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1月27日。
  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打造龙潭循环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并作为北钦防一体化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北部湾办组织编制了共同牵头编制《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7日前,通过邮箱或以在线提交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771-5714276
 
  电子邮箱:gxhbjjdc@163.com。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三时段提出总体目标
 
  1.到2025年,园区工业生产总值超过700亿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90%,单位工业产值废水排放强度1吨/万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1.96吨/亿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0.95吨/万元,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不锈钢、铜精深加工、锂电新能源三大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
 
  2.到2030年,园区工业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93%,单位工业产值废水排放强度0.81吨/万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1.75吨/亿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0.80吨/万元,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循环经济园区,确保实现园区碳达峰目标。
 
  3.到2035年,园区工业生产总值超过1300亿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96%,单位工业产值废水排放强度0.72吨/万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1.64吨/亿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0.70吨/万元,全面建成国际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三大产业经济保持稳定发展。
 
  重点任务
 
  (一)推动废料资源化,促进固废利用循环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运营10万吨高炉除尘灰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建设30万吨钢铁水淬渣和20万吨不锈钢渣处理项目。引进高炉渣制备微晶玻璃、不锈钢渣改性处理废水、锂渣粉回用生产碳酸锂项目,推动园区工业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2.推动产业间资源循环。开展“无废园区”和“无废工厂”建设,推进园区产业间联动,建立产业间“原料—产品”循环供应链。(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引进铁精粉协同利用处置、含镍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探索不锈钢产业转炉炼钢过程协同利用固体废物路径。推进正威新材料产业城二期25万吨连铸连轧光亮铜杆生产项目和银亿公司54万吨/年电池级硫酸镍生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广西泽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探索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鼓励柳钢中金、华友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渠道。建设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设施(或渣场),适度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玉林市人民政府、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创新综合处理工艺,实现水气回用循环
 
  1.推进高盐废水回用。探索和推广高盐废水“三步处理、两步回用”模式。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站,对车间高盐废水进行“脱氨除重+MVR蒸发结晶+滤液回流”处理,回收硫酸盐,降低外排水量和含盐浓度。(牵头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引进废水处理配套服务企业,探索“微滤—离子交换树脂”+“纳滤分盐—反渗透膜再浓缩—冷却结晶”等高盐废水深度处理工艺,推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于钢铁冶炼或锂电生产工序。不能回用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沉淀等处理,降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浓度。(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玉林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玉林时代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提升园区废水处理能力。实施伟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推进锂电基地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规划建设白平污水处理厂和白平东污水处理厂。(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伟业污水处理厂、玉林时代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放管道支线工程、龙港新区深海排放A5永久排放口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北部湾办;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3.提高大气污染物治理水平加强废弃活性炭、催化剂、脱硫石膏及集尘灰等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实施清洁生产工艺,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引进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除尘和大气污染控制利用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玉林市人民政府)
 
  (三)拓展终端生产和回收,推动资源产业链循环
 
  1.利用不锈钢资源发展下游产业。依托不锈钢和镍铁冶炼项目,推进不锈钢产能提升至500万吨。鼓励园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发展短流程炼钢。加快建设下游钢板、钢管、钢材等不锈钢冷轧及精深加工项目,引进不锈钢厨具、卫浴、建材产品等生产企业和废钢铁回收与资源利用项目入驻玉林高端不锈钢制品产业基地,健全不锈钢“炼铁—炼钢—轧钢—钢材家具—废钢回收利用”产业链条。(牵头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2.构建铜资源加工利用闭环以正威广西玉林新材料产业城项目为核心,推进铜线、电缆、印制线路板等铜产品精深加工;创新突破铜电解、压延等关键技术,促进铜精深加工产业升级。依托玉林铜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引进线缆加工、电器元件生产、废铜回收与资源利用等项目,健全“铜线、铜杆—电线电缆、铜箔—电器元件、印制电路板、锂电池—废铜回收利用”产业链。(牵头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广西泽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健全锂电新材料产业链。依托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智能制造基地,重点建设70万吨正极材料、10万吨铜箔、50万吨前驱体、10万吨碳酸锂等项目。(牵头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银亿公司54万吨硫酸镍、10万吨硫酸锰、30万吨三元前驱体等项目。(牵头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推动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产,引入动力电池隔膜、电解液生产项目,发展电芯生产、模组和电池包组装、梯次利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处理、再生利用等产业领域。支持园区企业申请列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名单。构建“上游原材料进口—中游电池材料加工—下游锂电池制造—末端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锂电新材料全产业链。拓展元明粉销售渠道,探索海外出口。(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玉林市人民政府、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加强余能回用,实现能源转化循环
 
  1.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240万吨焦炭的智能环保热回收炼焦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生产优先采用天然气锅炉,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和机组,推动高炉炼铁过程能源供应清洁低碳化。新建钢铁冶炼项目严格执行减量替代和产能置换,实现清单式管理。加快利用余能发电,探索连铸连轧、燃料混合或转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优化用能效率。(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玉林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2.推进能源循环和替代。推进园区产业能效提升,加强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引进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优化园区能源消耗结构。推动园区内集中供气供热,鼓励不锈钢产业余热、焦炉煤气等能源循环利用,加强能源耦合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玉林市人民政府)
 
  (五)进口再生原料,强化高品质资源供应
 
  1.支持钢铁再生原料进口。鼓励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家建设红土镍矿加工制造基地,拓宽不锈钢产业原料辅料供应渠道。鼓励园区企业从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进口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标准的高品质再生原料。(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玉林市人民政府、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2.支持废铜再生原料进口。鼓励园区企业与国内外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投资铜矿基地和市场营销基地,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资源自给率。鼓励园区企业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进口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再生铜原料》(GB/T 38471)标准的再生原料,拓宽原料供应渠道。(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玉林市人民政府、广西泽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加强锂电原料供应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合作开发资源,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建设镍资源加工制造基地,在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刚果等国家投资建设钴资源加工制造基地,在澳大利亚、刚果、津巴布韦等国家投资建设锂原料加工制造基地。依托铁山东港等码头物流优势,保障锂、钴、镍、锰等锂电池生产的原材料供应。(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六)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实现区域循环
 
  1.加强与周边区域合作。深化与周边的台泥、海螺、华润、埃索凯、红狮、海创等企业合作,拓展园区内无法消纳的含镍废物、含铬废物、锂渣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焚烧飞灰、水处理污泥等废物利用渠道。与南宁伶俐工业园、柳州市柳东新区新能源产业园等开展供应链产业链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2.提升再生资源开放合作水平主动对接亚太区域国家锂电产业需求,推动园区与周边国家的深度交流合作。探索再生锂电池原料进口试点,研究锂、钴、镍、锰等再生原料进口控制指标和标准范围。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固体废物技术转移等研究,推进相关政策标准制定。(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北部湾办;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3.建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依托广西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发展国际资源循环经济产业。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集聚化发展,推进园区废旧轮胎热裂解生产线建成投产,布局冶炼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培育回收利用产业龙头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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