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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象山县环石浦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石浦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一期)

2024/1/31 1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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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关键词:再生资源产业园生态环境
导读:浙江宁波象山县环石浦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石浦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本工程概算27386.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1211.05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1711.67平方米。
  浙江宁波象山县环石浦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石浦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象山县环石浦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石浦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山县环石浦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石浦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8-330225-04-01-83217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为象山县渔乡风情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7386.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1211.05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1711.67平方米。建设地:象山县石浦镇科技园区。
 
  2.2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表范围内的厂房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等,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标题:浙江宁波象山县环石浦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石浦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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