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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动力锅炉脱硫装置二次招标

2024/2/2 14: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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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关键词:锅炉脱硫烟气治理
导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动力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脱硫装置(二次)日前启动招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动力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脱硫装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SH-2024-WZ-0002-R2,项目限价1842.96万元,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动力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脱硫装置(二次),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动力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脱硫装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动力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脱硫装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动力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脱硫装置(二次)1(套),详见技术方案;
 
  2.3最高投标限价:1842.96万元(含税价格);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施工现场;
 
  2.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设备费、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生效后30日内,卖方需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总合同价款3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晚交货期后30日止,收取的保函要求由中、农、工、建、交五大银行出具。),买方在收到保函正本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最终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使用说明或考核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6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同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3.2.1统计时间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业绩数量下限: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1套,且稳定运行3年及以上锅炉(锅炉蒸发量大于等于220t/h)采用湿式单碱法脱硫工艺协同管束式除雾一体化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集成、供货业绩。(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3.2.3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应附有效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须提供能够证明的相应技术协议(附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2.4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型号或规格、产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货物到货时间、装置开车时间、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列表。如买方需要核实,免费配合到业绩地点验证。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由于考评、质量、诚信等关键因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其他:
 
  3.6.1.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2-1至截止时间2024-2-8(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2-26 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2-26 8:4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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