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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4/2/20 1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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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饶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餐厨垃圾处理
导读: 近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上饶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近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上饶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作出审批意见。项目建设单位为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上饶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婺源县紫阳镇湖林村罗村
 
  建设单位: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西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婺源县紫阳镇湖林村罗村,属技改项目。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预留车间新建1条50t/d的餐厨垃圾处理线。新增接料装置、破搅一体机、自动分选机、螺旋挤压机、制浆筛分机、三相分离机、渗滤液箱、浆液加热罐、沉砂缓冲罐、毛油罐等生产设备。技改项目对分选出的餐厨垃圾(不包括泔水和废油脂)通过接料、破碎分选、制浆筛分、沉砂、浆液加热、三相分离等生产工序,年产粗油脂492.75t。粗油脂外售给横峰县赛力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化工原料使用,不得进入食用油行业和饮食餐饮业市场。
 
  项目属技改项目,总投资2156.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卸料、处理、传送等节点产生的NH3、H2S等恶臭废气,经局部密闭和车间整体负压收集,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80m高烟囱排放;通过加强转运、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技改项目外排废气中的NH3、H2S等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依托现有婺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婺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中汞、铅、铬、六价铬、镉、砷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婺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接料装置、破搅一体机、自动分选机、螺旋挤压机、制浆筛分机、三相分离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渣,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送垃圾坑暂存,入炉焚烧处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周边5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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