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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重点任务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四川达州规划建设高新区VOCs集中收集处置中心

2024/2/22 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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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VOCs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处理
导读: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达州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要求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并加快制定NOx、VOCs排放总量管理配套政策。
  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达州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下称《规划》),分析大气环境保护形势,提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与空气质量改善措施等。
 
  《规划》要求,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60微克/立方米,全市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规划》明确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统筹环境资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资源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移动污染源管控;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整治,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深化面源大气污染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污染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等十项重点任务。
 
  工业源污染治理方面,达州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建成环境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并将加快制定 NOx、VOCs排放总量管理配套政策。同时,持续推进钢铁行业“颗粒物、SO2、NOx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加强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实施焦化及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砖瓦行业污染治理、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搬迁或关停;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但有升级改造价值的,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达标治理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一律依法关停取缔。
 
  《规划》单独提及“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要求,拟强化 VOCs 源头控制,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辅材料替代。实施 VOCs精细化管控,推行 VOCs 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制定实施工业园区“一园一策”,鼓励建设“电子围栏”,规划建设达州高新区 VOCs 集中收集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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