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现场嗅辨技术指南正在募集意见
- 2024/2/28 11: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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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
- 关键词:走航监测大气监测环境监测
恶臭/异味污染是典型扰民污染,既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舒适度,同时对生理健康也有直接危害。异味物质种类众多、环境浓度低、污染来源广泛,目前对于恶臭/异味污染检测主要采用离线测试的传统方式,然而异味污染物排放和扩散具有阵发性、瞬时性特点,加之大多异味类物质活性强,导致污染物捕捉困难且不宜保存,使得离线测试结果不能真实反应污染情况,进而无法确定污染成因。
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正式发布《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
该两项团体标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并对技术指标开展实验验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的方法概述、自动监测系统、监测要求、结果分析与表示、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厂区、敏感区的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与排查。监测指标分为必测指标和选测指标,必测指标包括臭气浓度、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基二硫醚、二硫化碳和苯乙烯。
《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人的嗅觉感知直接评估环境空气中存在恶臭/异味的技术方法,包括方法原理、人员要求、点位布设、现场测量、数据采集与分析、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恶臭/异味的现场评估。气味评价人员应满足:a) 年龄为 18 岁~45 岁,嗅觉器官无疾病;b) 嗅觉能力通过嗅辨测试,测试方法按 HJ 1262 的要求执行;c) 气味评价人员应客观公正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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