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2.5亿!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PC+O)招标!
- 2024/2/28 1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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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近日,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宝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PC+O)招标,项目总投资概算43059.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3172.70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4993.4692万元。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宝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宝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PC+O)(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金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金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9493.11m2,约合119.24亩,规划总规模7万吨/日。本次项目为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4万吨/日,用地面积19751.74 m2,项目总投资概算43059.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3172.70万元,具体细目详见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预算审核书,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49934692元(含暂列金1150万元,暂估价1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施工、运营一体化。
①施工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②项目运营范围:本招标项目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的运营维护服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及达标运行,实验室设备购买、厂建构筑物、设施(含实验室设施)、设备(含仪器仪表、实验室设备)维护管理,中小型维修,污泥处置、清理及外运(污泥经脱水后外运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其泥饼含水率应小于80%),日常检测,水质检测,厂场地和绿化养护,接口干管(含泵站)维护保养,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运营期满后将污水处理厂整体移交甲方等工作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建设费: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249934692元(含暂列金1150万元,暂估价1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建设期6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运营期至少5年,自开始运营日起至第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的期间(最终以投标人所报年限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应符合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规范规定;
(2)运营维护质量要求:运营维护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招标文件及运营维护合同要求等,做好运营维护工作,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运营质量符合《运营合同》要求,污水处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特征因子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从严值,并符合《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DBJ/T13-88-2023)。污泥经脱水后外运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其泥饼含水率应小于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运营单位的要求见本章3.7其他资格要求条款。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④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运营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已按GB/T 1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需提供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担任运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承担运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该条款与本章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合并使用;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办理延续。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均须提供网上截图】。
(4)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5)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6)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3月08日09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3月08日0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原标题:预算2.5亿!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PC+O)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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