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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为全国首个对氢能车辆免收高速通行费地区

2024/3/1 9: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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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键词:氢能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
导读:根据山东省《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将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
 
  文件显示,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山东省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山东省也成为首个免收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的地区。
 
  2023年12月1日,在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大会上,《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正式发布。该倡议旨在加快构建以京津冀、上海、广东、郑州和河北五城示范群为基础的氢能高速网络建设。这五个城市示范群共有41个城市,目标是建立一个联通五大示范城市群的氢能高速网络。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苟坪在大会上表示:加强氢能高速网络体系建设,加强推动跨区域、中远途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推动逐步形成联通全国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山东此举也高度相应了此前发布的《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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