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全联环境商会关于改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提案初稿

2024/3/5 9:22:31
17539
来源:全联环境商会
关键词:固废回收再生资源
导读:全联环境商会建议:改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启动新9类产品处理的基金征收工作,弥补大家电处理的拖欠资金缺口,维持电子废物回收利用量的稳定;由财政部综合考虑回收、拆解和再利用企业之间的竞争等因素,理顺市场经济下价格的传导机制和利益平衡。
  2024年3月1日,由环境商会主办的“2024环境企业家媒体见面会”在北京召开。同时,公布了由环境商会牵头会员企业共同起草的两份提案初稿,已报送全国工商联,将以团体提案形式提交全国政协会议。
 
  关于改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提案(初稿)
 
  全国每年生产大量电器电子产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产量为彩电19578万台,电冰箱8664万台,洗衣机9106万台,空调22247万台,微型计算机43418万台,吸排油烟机3970万台。电器电子产品保有量大,集中进入淘汰期使电子垃圾数量激增。预计2023年超过两亿台家电报废,历年累积废弃品急剧增长。废弃电器电子含有毒有害物质,野蛮拆解和掩埋焚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大力推动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利用,是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手段。2009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了目录制度、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资格许可制度及处理基金制度等。国家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补贴回收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年34号)实施后,2012至2022年间,已累计发放补贴近268亿元,污染防控效果显著,规范回收处理量大幅增长,铜、铝、铁、塑料等资源产出率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底,拆解企业已累计处理约7.7亿台废电器,有效引导电子废物从个体商贩进入正规处理企业。2012至2021年,电子废物处理企业年实际处理量由1010万台增长至8785万台。当前,行业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金资金来源不足,补贴发放时间过于延迟滞后。基金收支不平衡,资金缺口巨大,出现入不敷出、补贴滞后等现象。基金征收定价7~13元,处理补贴定价35~100元,征收占比补贴:电视机19%~22%、电冰箱14%,洗衣机16%~20%,电冰箱15%,空气调节器5%~8%,平均占比约15%。审核周期较长使资金发放过于滞后,企业需流动资金弥补电子废物采购费用缺口。此外,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增加了9类,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吸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监视器、电话单机以及手持通讯设备等,但没有纳入基金征收范围。
 
  二是产业发展不稳定,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激增。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对于回收—拆解—再利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产生深远影响,将导致上下游企业的利润再分配和再平衡。按照《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年10号),现标准为每台电视机40~45元、微型计算机45元、电冰箱55元、洗衣机25~30元、空气调节器100元,较早期下调了30%左右,拆解企业为控制成本必须压低废物回收价格,打破了社会回收商和拆解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要求,“确保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量达到年许可能力的20%以上”,拆解企业必须保证拆解量,对于废弃产品采购具有刚性需求。虽然个别企业建立了回收渠道,但多数企业仍依赖社会回收体系,不掌握主导权议价能力弱。社会回收商为维持以往利润水平,不愿将废物低价输送至正规企业。跨省市远距离运输成本较高,同地域内的废旧物资竞争激烈。多因素叠加使废电子电器回收价格波动大,基金补贴的最大受益方实质是社会回收商,拆解再利用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激增,产能利用率不足。
 
  三是电器电子废弃物的非法拆解日益突出。拆解处理规范化直接影响再生资源利用率和环境污染控制水平。非法拆解个体没有管理和环境治理成本,不缴纳税费,以更高价格回收导致电子废物流向私拆途径。近年大宗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铜、铝等售价提高,很多回收商开始自行拆解,产生的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剂、废制冷剂等危废污染突出。比如废家电有含铅玻璃、阻燃剂、PCB 等毒害物质,小作坊不配备专业设备,造成水、大气和土壤污染。此外,从社会回收商采购废家电内的高价金属已被拆走,区域垄断的危废企业也挤压收益,基金补贴额度就不足以覆盖拆解再利用企业的回收处置成本。从产业链条分析,回收—规范拆解—再利用/资源化—危废处理企业未达到利益分配均衡,个体私拆情况依然严重。
 
  2023年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已经停征(财政部、生环部、发改委、工信部2023年74号),鉴于衔接政策尚未出台,一些拆解利用企业已经停工,以待政策明朗后再开展经营生产。《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年53号),提出“建立健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为引导废电器电子产品流向正规有资质处理企业,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改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增加资金来源补齐资金缺口。发改委探索实行针对大宗电子产品的消费者押金退款政策,进一步延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优化资金结构,提高基金征收标准,增加补贴支付频次。启动新9类产品处理的基金征收工作,弥补大家电处理的拖欠资金缺口,维持电子废物回收利用量的稳定。
 
  二是完善动态补贴机制,平衡好补贴标准与企业处理成本的差异。基金补贴标准应以报废家电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置成本为依据,财政部综合考虑回收、拆解和再利用企业之间的竞争等因素,理顺市场经济下价格的传导机制和利益平衡,控制好政策调整的节奏和力度,设有缓冲期以系统性消减对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三是严厉打击私拆等无资质企业拆解行为,完善经济惩罚措施。生态环境部应严格执法,提升废旧电器电子无害化处理水平,降低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2023年12月21日
 
  原标题:环境商会关于改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提案初稿

热门评论

上一篇:全国人大代表:推动新一轮“以旧换新”,引导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下一篇:全联环境商会关于促进再生塑料行业发展的提案初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