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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2024/3/25 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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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关键词:土壤修复治理土壤污染
导读: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与新能源分公司以油气新能源函〔2023〕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地块,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鸭马公路北侧,马家滩政府东侧约835m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根据土壤污染情况,完成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的设计、建构筑物拆除、现场辅助设施采购、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场地恢复、绿化等所有工作,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
 
  2.3计划工期
 
  2024年4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具备修复治理效果评估通过专家评审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①设计工作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以及基坑支护及地下水降排设计等。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服务(含采样、监测、试验、施工手续等)、其它各项分包采购等,现场辅助设备材料详见《长庆油田第二助剂厂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初步设计文件》。
 
  ③施工范围
 
  内容包括针对石油烃浓度大于等于50000mg/kg的土壤,采取异地热脱附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地块内二苯并(a,h)蒽、苯并(a)芘及氯仿污染的土壤采用化学氧化进行修复;石油烃浓度小于50000mg/kg 的土壤,采取生物堆修复技术进行修复。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污染土壤开挖、筛分、预处理、土壤修复治理(异位热脱附+生物堆+异位化学氧化)、辅助工程建设、修复后回填、地坪恢复、场地清理、绿化、HSE管理等所涉及到的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工程各阶段专项验收、工程所需所有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试验、检测、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
 
  生产区地块:土壤中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乙苯、苯、二苯并(a,h)蒽、苯并(a)芘和氯仿风险不可接受,需要修复。对污染土壤采取“异位热脱附+生物堆+异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处置,修复深度0~9m,修复总面积57048m2,总土方量124697m3。
 
  污水池地块:土壤中石油烃(C10~C40)和石油烃(C6-C9)风险不可接受,需要开展土壤修复。对污染土壤采取异位热脱附+生物堆修复技术处置,修复深度0~3m,修复总面积103927m2,总土方量56879m3。
 
  拆除原有厂区办公生活区、供电供热区的建筑物拆除、清理、运输和建碴处置等。
 
  施工水、电及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④其他
 
  内容包括:根据国家、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配合,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工程档案、质监各阶段验收等验收工作;后期各项售后服务工作;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所有应由EPC承担的内容;协调完成本项目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达到中石油集团公司及长庆油田分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
 
  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01月0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企业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最新(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签订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已完工的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类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为合同签订服务内容为投资3000万及以上)。项目业绩类型仅限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不含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3.8.1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3.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3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3.13.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请注意报名操作顺序:先①再②)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4年04月11日09: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仪式)。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原标题: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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