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 2024/4/28 1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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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关键词: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应急船舶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024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海报新闻记者: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请问目前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下一步重点工作有哪些考虑?
张志锋: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事关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事关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事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近年来对此多次作出重要部署。
“十四五”以来,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坚持综合治理、协同发力,持续深入推进攻坚战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出实招、见实效。生态环境部领导率先垂范,以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为重点,去年深入5个沿海地市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指导督促各地举一反三排查问题、溯源问责、整改提升。沿海各省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责担责、加力加压,去年在我司部署的20条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共对50条入海河流深入实施“一河一策”的总氮治理,并做好与上游流域、农业农村等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协同推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攻坚战区域内的41条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1%(刚才和大家报告全国是12.2%),200多条国控和省控河流入海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V类。与此同时,控源带来水清,2023年,三大重点海域近岸水质优良比例同比增长4.5个百分点,比2020年提升8.8个百分点。
二是各项攻坚行动和配套的工程措施进展顺利。各沿海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攻坚,河北和天津建立近岸海域水质保障联合会商机制,山东与河南把总氮纳入跨界入海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范围,上海、江苏和浙江签署长江口-杭州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合力推动攻坚战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时间过半、进度过半”。其中,重点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按计划推进,三个重点海域已累计整治修复滨海湿地约92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约110公里,治理互花米草约3800公顷。
三是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不断夯实。各相关部门组织沿海地方持续开展涉海环境风险源的排查整治,加快推进监测应急船舶的配备、应急设备库的建设等。其中,浙江新建1个国家级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广东3个国家级应急设备库也相继投入使用。我们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海油共建的5个海洋环境应急基地全部揭牌并建立应急力量的调用机制,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
在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三大重点海域面临的总氮等污染物排海压力仍处高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还需较长一个时期,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综合治理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紧抓实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关键任务,深入推进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区域协同的污染防治攻坚,推动三大重点海域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
二是以红树林、自然岸线、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海洋保护区等为主要对象,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常态化监管,不断提升重点海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三是以我们组建的驻点帮扶组、综合专家组等为重要支撑,统筹国家和地方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紧盯各地在攻坚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形势分析、风险预警、问题整改,抓“一河一策” “一湾一策”精准治理,着力推进各方履职尽责、各项任务落实、各领域政策协同,共同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预期成效。
谢谢。
原标题: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答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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