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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重庆市云阳县奉节县岸线自然生态受到破坏监管不严违法违规问题

2024/5/17 13: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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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环保督察流域治理
导读: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发现,云阳县、奉节县对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部分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
  2024年5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发现,云阳县、奉节县对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部分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
 
  一、基本情况
 
  长江岸线是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资源,保护修复好长江岸线,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大局。重庆市云阳县、奉节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中肩负特殊重要责任。
 
  二、主要问题
 
  一是违法侵占岸线。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云阳县、奉节县超过规划岸线范围违法建设码头,乱占滥用、粗放低效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挤占自然生态空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明确,建设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已明确规定各港口码头可利用的港口岸线长度。督察发现,云阳县云安联盛码头于2008年建成,至今仍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长期违规占用岸线约800米;云阳县灯笼桥码头规划岸线65米,实际占用岸线约250米,并在三峡库区消落区违规修建作业平台,堆放大量砂石,造成生态破坏。奉节县金槽垃圾衍生燃料专用码头规划岸线200米,实际占用岸线约560米;卫星影像显示,该码头还存在超规划泊位作业问题。2024年3月,督察组暗查发现,该码头旁还存在一座无名货运码头,占用岸线约60米,并建有下河道路。
 
  根据《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云安联盛码头、灯笼桥码头规划港口岸线利用效率分别为3333吨/米、6154吨/米,但实际港口岸线利用效率分别为625吨/米、1600吨/米,仅达到规划港口岸线利用效率的19%和26%,低效利用问题突出。
 
  二是码头整改不彻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位于云阳县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的杨根码头和绍新码头,应拆除并完成复绿;位于实验区的黄石代李子码头和镇瑛码头应整改提升。2021年12月,云阳县公示整改销号。
 
  此次督察发现,杨根码头设备设施未拆除,绍新码头虽已拆除部分设备设施,但未开展覆土复绿,2座码头仍具备客货运船舶靠岸及散货装卸能力。黄石代李子码头超规划占用岸线224米,镇瑛码头私自修建下河道路侵占岸线,2座码头还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污水直排,超规划泊位作业等问题。
 
  三是生态破坏严重。云阳县于2020年违规建成投运三坝溪综合砂石码头,违法占用岸线1112米。2021年12月,云阳县在编制《重庆港云阳港区专项规划(2035年)》时,将三坝溪综合砂石码头占用的536米岸线纳入规划范围。督察发现,该码头仍违法占用576米岸线,且已将其完全硬化,岸线自然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此外,云阳县凉水井砂石堆场,占用滩涂近20亩,且在三峡库区消落区违规堆放砂石,生产废水直排长江一级支流汤溪河。奉节县南北安全通道项目半岛隧道段,在朱衣河右岸露天堆存大量施工物料、砂石、建材等,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原因分析
 
  云阳县、奉节县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对长江岸线监管不严、保护不力,督察整改不彻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供稿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编辑 | 刘阳
 
  原标题:典型案例 | 重庆市云阳县奉节县岸线自然生态受到破坏 监管不严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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