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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公示稿出炉

2024/6/21 8: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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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建筑垃圾固废处置
导读:《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公示稿近日发布,规划保留现状消纳场4处,新增1处,规划期内可消纳量约360万方。规划保留资源化利用场所21处,新增1处,规划期内年处理能力约2069万吨。
  为推动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编制完成了《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公示稿,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预测近期至2030年,绍兴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2645万吨/年,其中工程渣土1760万吨/年、工程泥浆440万吨/年、工程垃圾150万吨/年、拆除垃圾160万吨/年、装修垃圾135万吨/年。
 
  规划保留现状消纳场4处,新增1处,规划期内可消纳量约360万方。规划保留资源化利用场所21处,新增1处,规划期内年处理能力约2069万吨。
 
  下面是原文↓
 
  《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公示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动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根据省建设厅《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绍兴全市域,包括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4-2030年,规划远期为2031-2035年。
 
  二、规划对象
 
  本规划所指的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三、规划目标
 
  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体目标,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理念,建立完善可持续化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及政府引导的应急保障作用,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手段,以源头减量结合末端利用及处置措施,实现各类建筑垃圾的全面规范管理。
 
  四、建筑垃圾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近期至2030年,绍兴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2645万吨/年,其中工程渣土1760万吨/年、工程泥浆440万吨/年、工程垃圾150万吨/年、拆除垃圾160万吨/年、装修垃圾135万吨/年。
 
  规划预测远期至2035年,绍兴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2340万吨/年,其中工程渣土1560万吨/年、工程泥浆390万吨/年、工程垃圾130万吨/年、拆除垃圾140万吨/年、装修垃圾120万吨/年。
 
  五、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
 
  根据建筑垃圾分类提出源头减量规划措施。工程渣土方面,通过改进建筑施工方法,优化竖向设计等方式尽量实现土方的就地平衡。工程泥浆方面,通过革新盾构推进工艺、合理配置选材、合理安排作业周期等措施,减少泥浆的产生。工程、拆除、装修垃圾方面,通过推广装配式建造、菜单式装修等措施,减少垃圾产生。源头减量的同时,须注意扬尘及废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水污染防治。
 
  六、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
 
  建筑垃圾收运遵循“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定时定点”的基本要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统筹收运管理,由专业收运服务公司分类收集运输。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由专业收运服务公司进行上门回收、分类收集运输。装修垃圾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集建筑垃圾,并将其运送到指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七、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
 
  建筑垃圾处理包括直接利用、资源化利用和处置三种形式。工程渣土通过土地复垦、生态修复、路基填筑等工程进行直接利用,通过生产骨料、陶粒、砖块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无法利用的进入消纳场处置。工程泥浆固化后的产品可参照工程渣土处理。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进行分选与破碎,部分通过塘渣回填等方式直接利用,部分进行资源化利用,如砖石、混凝土等生产再生骨料和砌块,木材、塑料、玻璃、金属等由专业企业回收生产原材料。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场所主要包括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场所。规划保留现状消纳场4处,新增1处,规划期内可消纳量约360万方。规划保留资源化利用场所21处,新增1处,规划期内年处理能力约2069万吨。
 
  八、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
 
  坚持全面起底排查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点位,及时整治整改,坚决遏制建筑垃圾非法处置、非法运输、非法倾倒等问题。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应加强预警防范,及时发现处理;强化管执联动,实现精准打击;依托数字监管,从快从严处罚。
 
  九、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
 
  由综合执法、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备案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数字化平台智慧监管制度。
 
  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
 
  进一步加大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可持续运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相关企业联合探索建设研发新型绿色建材产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试点工作对象,向多领域建筑扩展应用,打通供应链上下游,实现各类再生建材能用尽用。
 
  十一、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
 
  遵循“疏堵结合、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的原则,重点开展存量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及线索移交路径的违法溯源机制、跨区域联动监管机制、生态修复及补偿机制。各环节规范使用电子转移联单,并在建筑垃圾全链条处理闭环后,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利用或处置等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近期规划实施金柯公司建筑渣土处置项目、绍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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