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督察进行时丨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日照市反馈督察情况
- 2024/7/2 9: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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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环境 督查办
-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长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4月9日至2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日照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7月1日向日照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生主持,督察组组长刘建国反馈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李在武作表态发言。范立俍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日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日照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物减排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3年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19年改善19.1%。1379个入河排口、1573个入海排口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连续多年保持100%,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水质目标。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日照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6月30日,督察组交办的863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295家;立案处罚11家,罚款金额185.8万元;立案侦查12件。
督察指出,日照市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责任压实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
河长制部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河长满足于完成例行任务,每次巡河均在固定区域,相同问题多次发现,但长期得不到解决。日照市河长办2022年第二季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印发6期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季度通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要求内容完全一致,巡河记录的问题绝大多数为河道内有垃圾等。督察发现,有的企业向河道直排污水,但在有关河长巡河记录中从未提及。
个别领域管理缺位、职责不清。《日照市“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未将建制镇污水处理纳入规划范围,个别县(区)也未制定专项规划,部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合理、运行管理问题多发。另外,日照市滩涂养殖企业设施落后,取用海水等管理不规范。
二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存在差距
“两高”行业管控不严。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跟踪监督不到位,个别“两高”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既未按照公告落实、也未按程序进行调整变更。《关于山东恒拓水泥有限公司新建水泥粉磨项目产能置换情况公告》明确,莒县恒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Φ3.5×14水泥磨机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关停拆除,但截至督察进驻,该磨机仍在正常生产。
塑料产业集群发展无序。塑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违规取用地下水、厂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矿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不坚决。有的县(区)未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边开采、边修复”落实不到位,绿色矿山创建标准不高,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
三是蓝天保卫战还存在短板弱项
部分行业废气治理仍需加力。截至2024年4月,全市726家重点涉气领域企业中,环保绩效级别较高等级的A、B级和引领性企业只有3家、仅占0.4%。个别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质量不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短板,部分工业炉窑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一些重点领域管控力度不足。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不及时,在东港区、莒县、五莲县等地发现多家洗沙、机制砂石、废旧塑料加工等散乱污企业,物料产品露天堆存,污染治理设施缺失。
扬尘管控精细化程度不高。部分建材企业环境管理粗放,粉尘收集设施不正常使用、物料露天堆存等情况普遍,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部分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域裸露未覆盖,车辆冲洗不及时。
四是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仍较突出
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日照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属地政府排水管理工作指导存在短板,城区排水管网雨污混流、错接漏接等排查不全、底数不清。东港区石臼街道大量老旧小区雨污混流,但均未进行“两个清零”改造,而是多处建设截流井等临时措施,未从源头解决雨污合流混排问题。
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东港区现有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应对汛期水量增加和停产检修水量波动能力明显不足。城西片区存在5700m³/d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但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2022年10月立项以来进展缓慢。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轻管。督察组抽查全市4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现,进水量不足、不正常运行、出水不达标等问题较为普遍。
养殖尾水治理不规范。2021年以来,日照市海洋发展部门先后印发多个文件,对养殖尾水提出治理要求。但督察发现,部分养殖尾水直排周边沟渠,经简易沉淀后排海。部分养殖池及周边存在贝壳、虾壳和死鱼死虾等垃圾,无人清理。
五是固体废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生活垃圾污染控制仍有盲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要求,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但截至督察结束,日照市区每天仍有近200吨生活垃圾需要填埋处理。
锯泥长期堆存得不到有效处置。五莲县现有7处锯泥集中堆场,相关手续不健全,防治措施不到位,锯泥综合利用产消失衡。督察组现场发现,部分企业锯泥处置不规范,存在非法倾倒锯泥问题。
六是一些领域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湿地公园保护不到位。莒县沭河国家级湿地公园未按要求设立界标,保育区内存在违规采砂、垃圾堆存等问题。袁公河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有较大面积农业种植。
渔港环境管理水平低。督察组对全市11处渔港检查发现,含油污水收集设施普遍未使用、部分渔港港池内漂有油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不高。个别渔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进水浓度偏低、清水进清水出等问题。
督察要求,日照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定走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深入“经略海洋”,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美丽日照”建设更加深入。
督察强调,日照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根据要求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日照市委、市政府处理。
原标题:省级督察进行时 |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日照市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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